(二)會計從業資格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會計從業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免試條件
申請人符合基本報名條件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新疆建設兵團財務局負責所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財政部委托************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各自權限分別負責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委托鐵道部負責鐵路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委托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分別負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根據這一規定。我省對各級財政部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的分工如下:
省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在杭的中央和省級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市級(地級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及本級轄區內中央單位和省級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本級及本級轄區內中央和省級單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二)注冊登記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三)離崗備案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六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四)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單位開具的已辦理會計工作移交證明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和原單位開具的已辦理會計工作移交證明向原注冊登記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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