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變更登記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發生變更以及發生接受繼續教育、受到表彰獎勵、被處罰等情況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
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概念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指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持續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組織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訓活動,從而保持和不斷提高其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特點
1.針對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根據不同對象確定不同的教育內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決實際問題。根據教育對象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層次。我省規定的高級層次的培訓對象為具有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及尚不具備高級會計專業技術任資格,但在大中型企業或省級主管部門擔任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的會計人員。高級會計人員的培訓每年都由省財政廳直接組織培訓。中級層次的培訓對象為已經取得或受聘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職務及具有相當水平的會計人員;初級層次的培訓對象為具有初級會計專業資格的人員及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中級、初級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一般由省級主管部門和各級財政部門及其認可的培訓點組織培訓。
2.適應性。即聯系實際工作需要,學以致用。在繼續教育過程中,培訓對象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實際選擇相關內容的繼續教育培訓。另外持證人員要本著學什么用什么的原則,自己缺什么就去學什么,差什么就去補什么。
3.靈活性。即繼續教育培訓的內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靈活性。培訓內容豐富多彩,不同層面的持證人員可以結合本職工作和知識結構的需要選擇相應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繼續教育培訓的方法有面授、函授、錄像和網絡教學。培訓形式包括:財政部門直接組織培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需要自行組織的培訓;財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單位組織的培訓;單位自行組織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參加上一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等。
4.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與實務;財務、會計法規制度;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其他相關的知識與法規。內容要講究“新”和“實”。
5.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接受培訓的學時要求。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不得少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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