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賬簿
1.會計賬簿時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系的賬頁所組成,用來序時地、分類地全面記錄和反映一個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會計簿籍。
2.基本要求——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3.適用范圍:所有實行獨立核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必須依法設置、登記會計賬簿。
4.各單位要衣服設置的會計賬簿包括4類,禁止賬外設賬:
(1)總賬——訂本賬
(2)明細賬——活頁賬
(3)日記賬——定本賬
(4)其他輔助賬簿(備查賬簿)
5.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1)依據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是基本的會計記賬規則;
(2)依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是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質量的重要環節。
6.按照記賬規則登記會計賬簿
(1)各種賬簿要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
(2)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更正方法進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紅字沖正法三種方法。更正處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蓋章,以明確責任。
(3)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也應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財務會計報告
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和其他單位向有關各方面及國家有關部門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2.會計報表附注
會計報表附注是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3.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是對單位一定會計期間內財務、成本等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的書面文字報告,也是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依據
1.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依據——必須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
2.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依據必須一致。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供對象、提供期限應當符合法定要求
1.編制要求
(1)按規定格式和內容進行編制,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2)會計報表之間及其各項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
2.對外提供
(1)各單位應按規定期限及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至少應當按年編制財務報表。
(2)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
……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單位負責人是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
(4)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單位,在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需將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