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
適用5%-45%超額累進稅率(見表3 -1)。
表3-1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表中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guī)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
用2 000元后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費用后的余額。)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
適用5%-35%超額累進稅率(見表3-2)。
表3-2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適用)
(表中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三)稿酬所得
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四)勞務報酬所得
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稅率見表3-3)
表3-3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勞務報酬所得適用)
(表中所稱每次應稅所得額,是指每次收入額減費用800元(每次收入額不超過4 000元時)或者減除20%的費用(每次收入額超過4 000元時)后的余額。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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