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支付結算概述 |
第 2 頁: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
第 3 頁: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
第 4 頁:四、銀行結算賬戶 |
第 6 頁:五、票據結算 |
(五)專用存款賬戶
1.特定用途資金: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匯繳資金,業務支出資金等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2.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3、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六)臨時存款賬戶
★1.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1)設立臨時機構。
(2)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3)注冊驗資。
★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2、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1.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使用范圍: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支取
★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八)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使用范圍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1)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
(2)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3)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4)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5)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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