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支付結算概述 |
第 2 頁: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
第 3 頁: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
第 4 頁:四、銀行結算賬戶 |
第 6 頁:五、票據結算 |
四、銀行結算賬戶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1.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存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 活期存款賬戶。
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
2.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
(1)按用途: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2)按存款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包括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
★3、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多頭開戶。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1.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銀行審查后符合開立賬戶條件的,應辦理開戶手續,并履行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的義務;需要核準的,應及時報送人民銀行核準。
需要人民銀行核準的賬戶:基本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和QFII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注冊驗資除外)
一般存款賬戶無需核準
★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2.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變更內容:賬戶名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其他開戶資料等存款人銀行結算賬戶有法定變更事項的,應于5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并于2 日內向人民銀行報告。
3.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2)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三)基本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的概念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賬戶。
2.基本存款賬戶使用范圍
基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包括:
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
(四)一般存款賬戶
1.一般存款賬戶的概念
一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一般存款賬戶主要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
★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一般存款賬戶沒有數量限制。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