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一個經濟組織在生產經營和業務活動中,會產生各種經濟業務事項。經濟業務事項一般包括經濟業務和經濟事項兩類。經濟業務是指一個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發生的各種經濟利益交換,如產品銷售;經濟事項是指在一個經濟組織內部發生的具有經濟影響的各類事件,如計提折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款項是指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資金,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其他視同現金和銀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種備用金等。有價證券是指表示一定財產擁有權或支配權的證券,如國庫券、股票、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券等。款項和有價證券是各單位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由于其所具有的高度的流動性,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容易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因此,加強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管理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各單位要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真實、及時地對款項和有價證券進行核算,以保證這類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財物是單位財產物資的簡稱,是反映一個單位進行或維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財物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商品等流動資產和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這類資產涉及各單位生產過程中的勞動資料、勞動工具和勞動手段,是任何一個經濟組織都不可或缺的。這些資產的價值一般較大,也是會計核算中的經常業務活動。這些資產的價值一般較大,也是會計核算中的經常性業務活動,如果這類資產在會計核算中出現問題,就會直接影響到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因此,各單位必須加強對單位財物收發、增減和使用環節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維護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會計核算程序。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債權是單位收取款項的權利,一般包括各種應收和預付款項等。債務則是指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義務,一般包括各項借款、應付和預收款項以及應交款項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信用程度的加強,各單位之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活動是不可避免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因此,各單位要加強對債權債務的核算,及時、真實、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單位的債權債務,處理好與其他部門和個人之間的財務關系,以防范非法行為在債權債務環節的發生。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會計核算中的資本是指所有者權益中的投入資本。基金是各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設置或籌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專項資金,例如社會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資本、基金增減的會計核算,要遵循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它具有很強的政策性,要嚴格按照合同、協議、董事會決議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等辦理。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收入是指公司、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支出是行政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在履行法定職能、發揮特定功能時所發生的各項開支,以及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支出和損失。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利益流出。費用通常包括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成本是指公司、企業為生產某種產品而發生的費用,它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相聯系,是對象化了的費用。收入、支出、費用、成本都是計算和判斷單位經營成果及其盈虧狀況的主要依據。各單位應當重視收入、支出、成本、費用環節的管理,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核算收入、支出、費用、成本。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財務成果主要是指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通過從事經營活動而在財務上所取得的結果,具體表現為盈利或虧損。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一般包括利潤的形成和利潤的分配兩個部分,它涉及到企事業單位、國家等各方面的經濟利益,因此,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規定,正確計算處理財務成果。
(七)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是指除上述六項經濟業務事項以外的、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應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經濟業務事項。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新的會計業務不斷出現,在有關會計制度中不可能對所有未來發生的會計事項都有規定,但對這些新出現的會計事項,也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和反映。
三、會計年度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照持續經營原則,通常情況下,一個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總是連續不斷地進行的。而按照會計上的會計分期原則,又必須對企業的業務活動進行分期核算,以考核企業在一定期間的財務成果。因此,會計核算中就必須將連續不斷的經營過程人為地劃分為若干相等的時期,分期進行結算,分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分期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種分期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在會計上稱為會計期間,《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以滿足單位經營管理和投資者對會計資料的需要。
世界各國對會計分期的規定是有區別的。我國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制,這是為了與我國的財政、計劃、統計、稅務等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因為各單位按年度提供的會計資料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
四、記賬本位幣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貨幣作為商品的一般等價物,是衡量一般商品價值的共同尺度,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點。各單位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錯綜復雜,使用實物的計量單位千差萬別,無法在量上進行,比較,也不便于實物管理和會計計量、計算。因此,會計核算選擇了貨幣作為計量單位,使會計核算的對象表現為價值運動,從而能夠全面綜合反映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業務活動的全過程,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貨幣計量是會計核算的基本假設之一。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在我國境內具有廣泛的流通性。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我國境內各單位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單位的一切經濟業務事項通過人民幣進行核算反映。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民幣以外的其他幣種在一些單位的日常會計核算中占據了主導的地位。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可以選用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在選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時,必須遵守“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原則,而且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記賬本位幣的單位,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依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一定的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反映,以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閱讀和使用,也便于稅務、工商等部門通過財務會計報告計算應繳稅款和工商年檢。
五、會計文字記錄的規定
(一)會計記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
我國是個多民族、多語言文字的國家,改革開放以后,大量外國經濟組織在我國投資辦企業。所使用的語言文字豐富多樣。
會計資料作為一種商業語言和社會資源,必須使用規范統一的文字才能使會計資料的使用者真正全面地了解會計資料反映的實際情況。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根據這一規定,在我國境內所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會計記錄文字都必須使用中文。這是法定要求,違反這一規定,就是違法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二)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國境內的外國組織可以同時使用另外一種文字
為了方便使用不同文字的人閱讀會計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會計記錄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時使用民族自治地區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我國境內的外國經濟組織的會計記錄,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使用中文是強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備選性的,不能理解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