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是指進入會計職業、從事會計工作的一種法定資質,是進入會計職業的“門檻”。
(一)適用范圍
1.適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2.適用崗位:
①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②出納;
③稽核;
④資本、基金核算;
⑤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⑥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⑦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非收發人員)
⑧總賬;
⑨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⑩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二)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1.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并公布。
2.會計從業資格報名條件。
不得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情況:
(1)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用假學歷、假證書等手段得以免試考試科目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收回證書,且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3.會計從業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免試條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管理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特殊:①財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各自權限分別負責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負責所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③財政部委托鐵道部負責鐵路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④財政部委托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分別負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應遵循的規定。(重點)
(1)上崗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3)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規定要求辦理調轉登記----90日內。
(4)變更登記。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務) 、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持證人員受到的獎懲情況等發生變更的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
【例題8·單選題】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間內,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該期限是(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答案】C
2.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
①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持證人員相關基礎信息和注冊、變更、調轉登記情況;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②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登記情況;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持證人員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情況;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的限制
與會計職務有關的犯罪行為包括:
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②做假賬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③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④與會計職務有關的貪污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⑤與會計職務有關的挪用公款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⑥與會計職務有關的職務侵占而構成犯罪的行為;
⑦與會計職務有關的其他違法行為。
4.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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