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會計人員的工作交接
《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交接范圍
根據有關規定,會計人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辦清手續的不得離職:
(1)工作調動;
(2)因病不能工作超過3個月;
(3)因故臨時離職超過3個月;
(4)撤銷會計職務;
(5)單位撤銷(向上級主管部門移交);
(6)單位合并(被合并單位向合并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7)單位分立(被分立單位向分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二)交接的程序
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其具體要求是:
(1)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管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由于一些有價證券如債券、國庫券等面額與發行價格可能不一致,因此,在對這些有價證券的實際發行價格、利(股)息等按照會計賬簿余額進行交接的同時,應對上述有價證券的數量(如張數等)也按照有關會計賬簿記錄點交清楚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后,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會同監交的具體情況:①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代表主管單位監交,如因單位撤并而辦理交接手續等。②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盡快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督促監交,如主管單位責成所屬單位撤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所屬單位負責人卻以種種借口拖延不辦交接手續時,主管單位就應派人督促會同監交等。③不宜由所屬單位負責人單獨監交,而需要主管單位會同監交,如所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矛盾,交接時需要主管單位派人會同監交,以防可能發生單位負責人借機刁難等。④主管單位認為交接中存在某種問題需要派人監交時,也可派人會同監交。
4.交接后的有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三)交接人員的責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為由而推脫責任。
【例題13·單選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負責監交的人員應當是( )。
A.一般會計人員
B.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C.單位負責人
D.單位負責人指定的人員
【答案】C
【例題14·判斷題】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時,應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監交。( )
【答案】√
【例題15·判斷題】移交人員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仍需對原工作期間經辦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
【答案】√
【例題16·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中發現“白條抵庫”時,應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監交人員負責查清處理
B.由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C.由接管人員在移交后負責查清處理
D.由會計檔案人員負責查清處理
【答案】B
【例題17·單選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時,負責監交的是( )。
A.其他會計人員
B.會計機構負責人
C.單位負責人
D.人事負責人
【答案】B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