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票開具與管理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書面證明,它是確定經營收支行為發生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發票管理的主體是稅務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使用、保管、檢查及違法處理的全過程進行籌劃、組織、監督、控制。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重點提示】注意發票的主管機關是稅務機關
(一)發票的種類
發票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專門用于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一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為四聯,各聯的用途為: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銷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交購貨方記賬使用,只屬于商事憑證;第三聯為稅款抵扣聯,是購貨方計算進項稅額的證明,由購貨方持有;第四聯為記賬聯,是銷貨方核算銷售額和銷項稅額的主要憑證。
【重點提示】掌握住增值稅專用發票各聯次的用途。
2.普通發票。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的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后者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普通發票一般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填開后的發票聯要加蓋財務章或發票專用章;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重點提示】掌握住普通發票各聯次的用途。
3.專業發票。專業發票是指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國有鐵路、航空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等。
專業發票從版面上可劃分為手寫發票、電腦發票和定額發票三種。(1)手寫發票,是指用手工書寫形式填開的發票;(2)電腦發票,指用計算機填開并用其附設的打印機打出票面內容的發票。這類發票包括普通計算機用及防偽專用計算機用(如防偽稅控機)的發票。(3)定額發票,指發票票面印有固定的金額的發票。這類發票主要是防止開具發票時大頭小尾以及方便一些特殊行業或有特殊需要的企業使用。
(二)發票的開具要求
單位和個人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向收款方取得發票。開具發票必須做到: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得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復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開其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等違法行為。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重點提示】一定要掌握住發票開具的要求,此處出題概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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