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根據《賬戶管理辦法》和《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進行檢查監督。其對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內容:
1.負責監督、檢查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并實施監控和管理。依法監測和查處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銀行結算賬戶。
2.負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的管理。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及私自印制開戶許可證。
【重點提示】中國人民銀行只負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的管理。其他賬戶則由開戶銀行管理。
【例題23•多選題】( )賬戶的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管理。
A.基本存款賬戶
B.臨時存款賬戶
C.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D.一般存款賬戶
【答案】ABC
3.對存款人、銀行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依法予以處罰。
(二)開戶銀行的管理
開戶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主要有:
1.負責所屬營業機構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其執行《賬戶管理辦理》的情況,糾正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
2.明確專人負責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的審查和管理,負責對存款人開戶申請資料的審查,并按照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及時報送存款人開銷戶信息資料,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按會計檔案進行管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后10年。
【重點提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后10年。
【例題24•單選題】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的保管期限為( )。
A.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后10年
B.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后10年
C.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后5年
D.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后5年
【答案】B
3.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賬戶管理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
4.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三)存款人的管理
1.存款人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但無法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原印鑒卡片、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司法部門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印章或更換簽字人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經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以及原預留印章或簽字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銀行應留存相應的復印件,并憑以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變更。
2.存款人應加強對開戶許可證的管理。存款人的開戶許可證遺失或毀損時,存款人應填寫“補(換)發開戶許可證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比照有關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規定,通過開戶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提出補(換)發開戶許可證的申請。申請換發開戶許可證的,存款人應繳回原開戶許可證。
3.存款人應妥善保管其密碼。存款人在收到開戶銀行轉交的初始密碼之后,應到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或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辦理密碼變更手續。存款人遺失密碼的,應持其開戶時需要出具的證明文件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到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申請重置密碼。
十二、違反銀行賬戶結算管理制度的罰則
根據《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包括以下內容:
存款人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處罰
違法行為 | 處罰規定 | |
開立、撤銷過程中發生的違法行為 | (1)違反規定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違反規定不及時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
(1)對于非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2)對于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3)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使用銀行存款賬戶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 (1)違反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違反規定支取現金 (3)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 (4)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5)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數據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
(1)存款人有第(1)~(5)項行為 ①非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罰款 ②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存款人第(6)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
其他 | 違反規定,偽造、變造、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 | (1)對于非經營性的存款人處以1000元罰款 (2)對于經營性的存款人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3)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對開戶銀行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處罰
違法行為 | 處罰規定 | |
開立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 (1)違反規定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2)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 |
(1)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3)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責令該銀行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4)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 (1)提供虛假開戶申請數據,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2)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未按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3)違反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4)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5)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6)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數據 |
(1)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3)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 (4)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