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 |
第 2 頁: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
第 3 頁:第三節 會計核算 |
第 5 頁:第四節 會計監督 |
第 6 頁: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
第 8 頁:第六節 法律責任 |
七、登記會計賬簿
(一)設置會計賬簿的要求
單位應當設置的會計賬簿
(1)總賬。
(2)明細賬。
(3)日記賬。
(4)其他輔助賬簿。也稱備查賬簿,是為備忘備查而設置的賬簿。在實際會計實務中,主要包括各種租借設備、物資的輔助登記或有關應收、應付款項的備查簿,擔保、抵押備查簿等。
(二)啟用會計賬簿的要求
(三)登記會計賬簿的要求
1.必須依據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2.登記會計賬簿必須按照記賬規則進行。
(1)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
(2)各種賬簿要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
(3)凡需結出余額的賬戶,應當定期結出余額。
(4)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更正方法進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紅字沖正法三種方法。更正處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蓋章,以明確責任。
(5)及時對賬,4個相符,次數
(6)定期結賬
3.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也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也要符合其他法律的規定。
5.禁止賬外設賬。
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
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附注。
中期財務報表:無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
4.年度結賬日: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歷年度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5.財產清查;
6.賬證、賬賬核對;
8.對應關系與比較數據;
(三)對外提供
3.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5.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基礎、依據、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
6.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
九、財產清查
年報前:必須進行財產清查
十、會計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的范圍和種類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注意:各單位的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于文書檔案,不屬于會計檔案。
(二)會計檔案的歸檔和移交
1.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單位會計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
2.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會計機構保管一年。
出納人員不得監管會計檔案。
3.移交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4.單位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原件。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定期兩類。永久即是指會計檔案須永久保存;定期是指會計檔案保存應達到法定的時間。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第一天算起。
(四)會計檔案的銷毀
(1)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單位負責人的批準。
(2)專人負責監銷
會計檔案銷毀時,監銷人員根據不同情況由相應的單位派出:
對于一般企業、事業單位和組織,應當由單位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對于國家機關則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對于財政部門,則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監銷。
會計檔案銷毀后,監銷人員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及時將監銷情況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3)不得銷毀的會計檔案
在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以備銷毀時,對于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如超過會計檔案保管期限但尚未報廢的固定資產購買憑證等)的原始憑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
一是此類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后方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銷毀;
二是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注明不予銷毀的原因和單位立卷情況(包括存放地點、編號等)。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會計檔案,無論其是否保管期滿,都不得銷毀,必須妥善保管,等到項目辦理竣工決算后按規定的交接手續移交給項目的接受單位進行妥善保管。
本節重點:
1.掌握實質重于形式、謹慎性要求;
2.依法建賬的三點規定;
3.會計核算的依據;
4.會計核算資料最基本的質量要求;
5.會計處理方法變更的要求;
6.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與同時使用的處理?
7.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中:使用合法與生成合法;
8.核算的7點內容中的款項含義?
9.會計年度的起止日期?
10.記賬本位幣的規定?
11.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的三點區別?
12.原始憑證的手續、書寫、編號、更正的填制要求?
13.原始憑證的錯誤更正4點規定?
14.兩種情況不附原始原始憑證與當年錯賬與以前年度錯賬的更正?
15.依法設置的4類會計賬簿?
16.記賬規則中的連續登記與對賬規定?
17.年度與中期財務報表的組成?
18.報告編制要求中對應關系與比較數據?
19.4人簽名并蓋章?
20.會計檔案的范圍及專人保管不可以是出納的規定?
21.拆封重新整理與外借的規定?
22.保管期限的分類?
23.專人負責監銷的規定與不得銷毀的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