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憑證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原始憑證 |
第 5 頁:第三節 記賬憑證 |
第 6 頁:第四節 會計憑證的傳遞和保管 |
第三節 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概念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又稱分錄憑證。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將記賬憑證劃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便于按經濟業務對會計人員進行工作分工,也便于提供分類核算數據,為記賬工作提供方便,但工作量較大,適用于規模較大、收付業務較多的單位。
同時對于經濟業務較簡單、規模較小、收付業務較少的單位,可采用通用記賬憑證來記錄所有經濟業務。
這時,記賬憑證不再區分收款、付款及轉賬業務,而將所有經濟業務統一編號,在同一格式的憑證中進行記錄。通用記賬憑證的格式與轉賬憑證基本相同。
【注意】單式記賬憑證的編制原理,仍然是借貸記賬法,屬于復式記賬法,而不是單式記賬法。只不過對于同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同時使用借式記賬憑證和貸式記賬憑證。
三、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種類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于對原始憑證進行分類、整理,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據以登記賬簿。因此,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9)制證、審核、記賬、會計主管等有關人員的簽章,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四、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填制記賬憑證有助于使記賬更為條理化,保證記賬工作的質量,也能簡化記賬工作,提高核算效率。
填制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如下: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并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編號方法。
3.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范。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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