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現金管理(了解) |
第 3 頁:第三節 銀行結算賬戶 |
第 6 頁:第四節 支付結算方式 |
第四節 支付結算方式
一、票據概述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票據是指《票據法》所規定的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并可轉讓的有價證券。
在我國,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據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
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
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
(三)票據權利與義務
1.票據權利
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1)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據要求付款的權利。
(2)行使付款請求權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載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書人。
(3)票據追索權,是指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的權利。
(4)行使追索權的當事人除票載收款人和最后被背書人外,還可能是代為清償票據債務的保證人、背書人。
2.票據義務(責任)
票據義務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責任。它是基于債務人特定的票據行為(如出票、背書、承兌等)而應承擔的義務,不具有制裁性質,主要包括付款義務和償還義務。
(四)票據行為
(1)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
(2)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3)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并簽章的行為;
(4)保證是指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特定債務人履行票據債務而在票據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五)票據簽章
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個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
支票出票人、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的簽章: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六)票據記載事項
1.絕對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明文規定必須記載的,如不記載票據即為無效的事項。
2.相對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規定應該記載而未記載,但適用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不使票據失效的事項,如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等即屬于相對記載事項。
3.任意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不強制當事人必須記載而允許當事人自行選擇,不記載時不影響票據效力,記載時則產生票據效力的事項,如出票人在匯票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
(七)票據喪失的補救
1.掛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將喪失票據的情況通知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審查后暫停支付的一種方式。
2.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據喪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系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者,則權利失效,而由法院通過除權判決宣告所喪失的票據無效的一種制度或程序。
3.普通訴訟,是指喪失票據的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據金額的活動。
二、支票
(一)概念及適用范圍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適用于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的單位和個人。
(二)種類——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三)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是單位和個人;支票的付款人為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開戶銀行。支票的付款地為付款人所在地。
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絕對記載事項) |
表明“支票”的字樣;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確定的金額; 付款人名稱; 出票日期; 出票人簽章 |
缺少任一事項,支票無效 |
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 |
付款地; 出票地 |
不記載不影響支票效力; 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或經常居住地; 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地為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 |
出票人授權補記事項 |
金額; 收款人名稱 |
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 |
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絕對記載事項) |
表明“支票”的字樣;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確定的金額; 付款人名稱; 出票日期; 出票人簽章 |
缺少任一事項,支票無效 |
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 |
付款地; 出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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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授權補記事項 |
金額; 收款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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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絕對記載事項) |
表明“支票”的字樣;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確定的金額; 付款人名稱; 出票日期; 出票人簽章 |
缺少任一事項,支票無效 |
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 |
付款地; 出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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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授權補記事項 |
金額; 收款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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