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考點一 支付結算的概念、特征與其基本原則 |
第 2 頁:考點二 支付結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法律依據、具體要求 |
第 3 頁:考點三 現金管理 |
第 4 頁:考點四 銀行結算賬戶 |
第 7 頁:考點五 票據結算方式 |
考點四 銀行結算賬戶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1.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存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2.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黿
(1)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不同,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
(2)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不同,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3.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1)一個基本賬戶原則;
(2)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原則;
(3)守法合規原則;
(4)存款信息保密原則。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1.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銀行與存款人須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銀行審查后符合開立賬戶條件的,應辦理開戶手續,并履行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的義務;需要核準的,應及時報送人民銀行核準。銀行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并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2.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存款人銀行結算賬戶有法定變更事項的,應予5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并于2日內向人民銀行報告。
3.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2)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三)基本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的概念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賬戶。
2.基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基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包括: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
3.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要求
當事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符合的資格條件有;(1)企業法人;(2)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3)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4)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5)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6)外國駐華機構;(7)社會團體;(8)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9)外地常設機構;(10)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所需的證明文件有:(1)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2)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3)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4)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5)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6)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7)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4.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有:(1)應填制開戶申請書;(2)提供規定的證件;(3)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并經銀行審核同意;(4)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賬戶。
(四)一般存款賬戶
1.一般存款賬戶的概念
一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一般存款賬戶主要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一般存款賬戶的開戶要求
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證明文件有:(1)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并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2)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可以申請開立該賬戶,并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4.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程序
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程序為: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即可開立該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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