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注意】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2.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居民企業 |
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 | |
非居民企業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 |
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 |
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有( )。
A.國有企業
B.集體企業
C.個體工商戶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例題·單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企業中屬于非居民企業的是( )。
A.設在北京市的某國有獨資企業
B.依照百慕大法律設立且管理機構在上海的某公司
C.總部設在上海的外資企業
D.依照美國法律成立,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某公司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ABC屬于居民企業。
【例題·判斷題】A企業是按美國法律成立總部設在紐約的公司,在我國沒有設立辦事機構,因此,在我國不用交企業所得稅。(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A企業雖然屬于非居民企業,如果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例題·判斷題】非居民企業僅就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如果非居民企業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其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也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企業所得稅采用比例稅率。
1.基本稅率為25%
適用于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
2.低稅率為20%
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實際征稅時適用10%的優惠稅率。
3.優惠稅率為15%(高新技術企業)
【例題·判斷題】在我國,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以外,其他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25%。(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高新技術企業計算所得稅時適用15%的低稅率。
【例題·多選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有( )。
A.25%
B.20%
C.15%
D.10%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企業所得稅包括:基本稅率25%,低稅率20%,優惠稅率15%和10%。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1.收入總額
(1)貨幣形式收入
(2)非貨幣形式收入
2.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3)政府性基金。
3.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條件:持有12個月以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注意】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要分清。
【例題·單選題】下列收入是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的是( )。
A.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B.財政撥款收入
C.國債利息收入
D.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收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屬于征稅收入,選項CD屬于免稅收入。
4.準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2)費用
(3)稅金
【注意】稅金中無增值稅,也不包括所得稅本身。
(4)損失
【注意】不包括各種行政性罰款。
【費用調整項目】
①企業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注意】作為業務招待費計算基數的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及視同銷售收入。
【例題·單選題】某企業2011年銷售貨物收入3000萬元,讓渡專利使用權收入300萬元,包裝物出租收入100萬元,轉讓商標所有權收入300萬元,捐贈收入20萬元,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30萬元,該企業當年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 )萬元。
A.30
B.18
C.17
D.18.5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業務招待費的計算基數=3000+300+100=3400(萬元)
轉讓商標所有權、捐贈收入屬于營業外收入范疇,不能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
第一標準為發生額的60%:30×60%=18(萬元);
第二標準為限度計算:3400×5‰=17(萬元)。
該企業當年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是17萬元。
②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例題·單選題】2011年某企業實現商品銷售收入2000萬元,發生現金折扣1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500萬元,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100萬元。該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30萬元,廣告費240萬元,業務宣傳費80萬元。2011年度該企業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合計( )萬元。
A.310
B.312.5
C.325
D.330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15%。可扣除業務招待費=2000×5‰=10(萬元)<30×60%;可扣除廣告費、業務宣傳費=2000×15%=300(萬元);合計可扣除10+300=310(萬元)。
③福利費、公會經費及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規定
a.發生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職工福利費支出,準予扣除。
b.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撥繳的工會經費,準予扣除。
c.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注意】只有職工教育經費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
【例題·單選題】某生產化妝品的企業,2011年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合理的實發工資540萬元,當年發生的工會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8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1萬元,則稅前可扣除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合計為( )元。
A.106
B.97.4
C.99.9
D.108.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項目 |
限額(萬元) |
實際發生額 |
可扣除額 |
超支額 |
工會經費 |
540×2%=10.8 |
15 |
10.8 |
4.2 |
職工福利費 |
540×14%=75.6 |
80 |
75.6 |
4.4 |
職工教育經費 |
540×2.5%=13.5 |
11 |
11 |
0 |
合計 |
540×18.5%=99.9 |
106 |
97.4 |
8.6 |
【注意】三個比例要分別計算,不能合并。
④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注意】計算基數為年度利潤總額而非銷售(營業收入),非公益性捐贈一律不得扣除。
【例題·單選題】某企業2011年稅前會計利潤為150萬元,其中包括30萬元通過紅十字會向某災區的捐款,已知該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則該企業2011年應納稅額為( )萬元。
A.30
B.37.5
C.40.5
D.4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則該企業2011年應納稅額=150+(30-150×12%)=40.5(萬元)。
【例題·多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有( )。
A.消費稅
B.營業稅
C.土地增值稅
D.增值稅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不能扣除增值稅。
5.不得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注意1】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注意2】納稅人簽發空頭支票,銀行按規定處以罰款,屬于行政性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5)超過規定標準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例題·多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支出項目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的有( )。
A.稅收滯納金
B.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
C.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D.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扣除。
6.虧損彌補
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限計算。
【注意】這里所指的虧損不是企業財務報表中反映的虧損額,而是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后的金額。
【例題·計算題】某企業2006年發生虧損20萬元,2007年盈利12萬元,2008年虧損1萬元,2009年盈利4萬元,2010年虧損5萬元,2011年盈利2萬元,2012年盈利為38萬元。則該企業2006-2012年總計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是多少?(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正確答案】
應納稅所得額=38-1-5=32(萬元)
企業應納所得稅=32×25%=8(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的兩種計算方法:
(1)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例題·案例分析題】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11年經營業務如下:取得銷售收入5000萬元,銷售成本22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1340萬元(其中廣告費900萬元),管理費用96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30萬元),財務費用12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80萬元,營業外收入140萬元,營業外支出100萬元(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6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12萬元),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6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46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0萬元。
根據上述案例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保留小數點后2位):
(1)該企業2011年度利潤總額為( )萬元。
A.40
B.-22
C.340
D.3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年度利潤總額=5000+140-2200-1340-960-120-(320-240)-100=340(萬元)。
(2)該企業2011年實際發生的廣告費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萬元。
A.750
B.150
C.-150
D.-75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廣告費調增所得額=900-5000×15%=900-750=150(萬元)。
(3) 該企業2011年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萬元。
A.25
B.18
C.5
D.12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業務招待費支出的限額為5000×5‰(萬元)=25(萬元)>30×60%=18(萬元)
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30-30×60%=30-18=12(萬元)。
(4)該企業2011年實際發生的工資及三項經費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萬元。
A.6.5
B.55.5
C.8
D.62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為300×2%=6(萬元),實際撥繳6萬元,無需調整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為300×14%=42(萬元),實際發生46萬元,應調增46-42=4(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為300×2.5%=7.5(萬元),實際發生10萬元,應調增10-7.5=2.5(萬元)
三項經費總共調增4+2.5=6.5(萬元)。
(5)該企業2011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為( )萬元。
A.130.13
B.134.93
C.44.43
D.96.63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①捐贈支出應調增所得額=60-340×12%=19.2(萬元)。
②稅收滯納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③應納稅所得額=340+150+12+19.2+6.5+12=539.7(萬元)。
④2011年該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539.7×25%=134.925(萬元)。
(五)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1.納稅地點
2.納稅期限
(1)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3.納稅申報
(1)分月或分季預繳。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2)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或應退稅款。
(3)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例題·判斷題】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
【正確答案】√
【例題·多選題】下列有關居民企業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企業一般以實際經營管理地為納稅地點
B.企業一般以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
C.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
D.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所設機構場所無關的,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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