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一)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了解)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1)稅收實體法——確定稅種立法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稅收程序法——不針對某一具體稅種,而針對稅務管理程序。
例如《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進出口關稅條例》。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和外國稅法。
(1)國內稅法一般是按照屬人或屬地原則,規定一個國家的內部稅收制度。
(2)國際稅法是指國家間形成的稅收制度,主要包括雙邊或多邊國家間的稅收協定、條約和國際慣例等。
(3)外國稅法是指外國各個國家制定的稅收制度。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1)稅收法律(狹義的稅法)——××法
(2)稅收行政法規——××條例,××暫行條例
(3)稅收規章(部門規章、地方規章)——××辦法,××條例實施細則
(4)稅收規范性文件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例題·多選題】根據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將稅法分為( )。
A.稅收行政法規
B.稅收實體法
C.稅收程序法
D.國際稅法
【答案】BC
【解析】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稅收實體法的有( )。
A.《稅收征管法》
B.《增值稅暫行條例》
C.《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D.《進出口關稅條例》
【答案】BC
【解析】AD選項屬于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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