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可以歸納為三種:
(1)購買方認證相符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
(3)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種情況由購買方申請紅字信息表,第三種情況由銷售方申請紅字信息表。
二、如何申請紅字發票 ?
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分為四步:紅字信息表填開、上傳信息表至稅務局端系統、下載生成編號的信息表、銷售方開具負數發票。納稅人可以通過金稅盤或稅控盤兩種開票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三、為什么信息表上傳不成功?
信息表上傳不成功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在上傳紅字信息表時提示藍字發票有認證記錄,不能上傳。”
事實上,系統里有認證記錄就說明該張發票已經被購買方認證了,應該由購買方申請紅字信息表,然后將審核通過并生成了編號的紅字信息表交于銷貨方,由銷貨方開具負數發票。
(2)“藍字發票不是本月或上月開具的,不能上傳。”
銷貨方在開具紅字發票信息選擇時勾選了“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開具的、尚未交付購買方的發票,在申請紅字信息表時才能選擇這一項。不屬于這個情況的,要勾選“因開票有誤買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傳。
(3)“紅字信息表金額大于藍字發票金額。”
出現這個提示時,首先要核實信息表的金額是否準確,若無錯誤,則是因為對同一張信息表重復上傳。
四、需要稅務機關協助處理的問題
(1)信息表開具錯誤,負數發票開具正確,導致負數發票開具與信息表不對應。若負數發票與信息表不對應,稅務端系統會提示核銷不通過,企業無法進行正常申報。這種情況下需要提請稅務機關進行信息表修正,將錯誤的信息表編號修正為正確的編號,使得企業可以正常申報。
(2)紅字信息表上傳成功后發現錯誤,需要修改或撤銷的。填錯的信息表未上傳時,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一旦上傳成功,納稅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銷。應憑紙質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加蓋公章)和《作廢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表》(加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信息表的撤銷。
(3)負數發票開具錯誤,但已經不能作廢的。負數發票開具錯誤不能再申請紅字發票,因此若發現錯誤應及時作廢,并開具正確發票。若開錯的負數發票已經不能作廢,就需要向稅務機關說明情況,請稅務機關提出處理意見。(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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