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四步記憶法
第一步:識記。確定具體的識記對象,通過反復感知過程,形成比較鞏固的暫時聯系,將所得信息保留在大腦中。沒有識記,記憶無法形成,而記憶的形成一般要經過多次識記。
第二步:保持。保持識記,就是要發揮復習過程中的生理作用,在頭腦中留下痕跡,不斷加深并反復刺激這些痕跡的條件下得到鞏固,從短時間記憶發展為長時間記憶。
第三步:再認。對學習過的知識,復習時先嘗試回憶,對想不出的部分通過在認,即復讀,才能轉化為再現。
第四步:再現。將識記過的知識回憶出來,只有能再現并會運用知識,才能轉化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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