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英語二》這門課是課程考試,不是水平考試。課程考試就是學什么就考什么。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去命題。大綱規定,統一考試的試題中教材內容要占60% 要把課文讀懂學透在復習的過程中,課文,詞匯,詞匯學習,語法每部分都要復習到。
一. 考核目標
詞匯
(1)《綜合英語(二)》認知詞匯5,500~6,000,熟練掌握其中2500左右最常用的搭配和短語,并正確使用它們。
(2)了解和掌握各種詞性的變化規則,掌握英語的基本構詞規則,并在閱讀時能根據所學的規則猜出從學過的詞派生出來的常用詞。
語法
(1)英語的基本語法有準確、清楚、完整的認識。
(2)系統地掌握英語句子的基本結構以及英語基本的修辭手法(強調、倒裝、省略)的構成和用法。
(3)能運用所學的語法規則以及句子結構的指示譴詞造句、集句成章,在閱讀和翻譯中能夠解決篇章層次上的各種語法問題。
閱讀
(1)能讀懂常見體裁的中等水平非專業題材的英語材料,并能根據上下文猜出生詞的意思。
(2)要求了解所讀材料的中心思想,抓住主要論點或細節、明確作者的基本態度,并能根據其內容進行一定的推理和分析。
寫作
(1)要求在半小時左右就《綜合英語(二)》上下冊的31篇課文的內容用130~150個詞回答一個大問題。
(2)要求格式正確、語言得體。
(3)要求內容切題、條理清楚、語法基本正確、語言基本通順、用詞基本得當。
翻譯
(1)能運用所學的詞匯和語法規則將一般非技術專業的漢語句子譯成英語,意思準確、無重大語法錯誤。
(2)能在半小時左右將與課文難度相仿的200詞左右的文章譯成漢語,理解正確,譯文較為通順。
二.命題原則
1. 合理安排測試項目的能力層次。
每份試卷中測試各種能力層次的項目所占的分數比例一般為:識記10%,領會30%。簡單運用20%,綜合運用40%。
2. 合理安排測試項目的難度結構。
題目難易程度分為:易、比較易、比較難、 難四個等級。每份試卷各種難易程度題目所占比例為:易占20%,比較易占30%,比較難占30%,難占20%。試題的難易程度和能力層次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每個能力層次的項目中都包含難易程度不同的問題。命題過程中同時兼顧這兩種不同結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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