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展階段論
李斯特認為歷史證明各國經濟發展都先后經歷過五個階段:
(1)原始未開化時期
(2)畜牧時期
(3)農業時期
(4)農工業時期
(5)農工商時期他認為,只有處于第五個階段上的國家才要求自由貿易,第四階段的國家有必要也有可能實行保護政策,德國就是如此。前三個階段則不存在實行保護政策的必要性,而應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他認為,德國和美國正處在需要保護關稅的農工業時期。
3.農地制度論:李斯特在《農地制度,小農經營及國外移民》(1842年)中,與其“國民生產力”論和國民經濟中農、工、商業保持協調發展的主張相聯系,提倡推行中等規模的農場經營,以形成中產階級的農民。建議德國建立50萬個農場,讓富裕而有教養的農民居住進去,并從事經營。國家要制定法律,防止農場解體。
他認為,“保護關稅如果使價值有所犧牲的話,它卻使生產力有了增長,足以抵償損失而有余。而且,一旦發生戰爭,國家可以保有工業的獨立地位。”他的保護關稅政策并非一般反對自由貿易,實行閉關自守。他是把保護關稅作為促進和保護本國工業發展的必要手段。
所以,他主張實行對外保護關稅與對內自由貿易的統一,暫時保護關稅與將來自由貿易的統一。
有人曾根據李斯特主張保護關稅政策而稱他為“重商主義者”,這是錯誤的。李斯特主要是為本國產業資本的積累和發展考慮。事實上,他的確也起了巨大的作用。這對于落后的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經濟,取得自身的經濟發展和現代化,具有啟發意義。
德國歷史學派直接繼承了李斯特的理論和主張,也接受了李斯特對抗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反對自由主義經濟思想的傳統。這主要表現在:對外經濟政策上,他們反對自由貿易政策,倡導貿易保護主義和保護關稅政策;在國內經濟政策上,對抗英國自由主義的古典政治經濟學,以便為解決德國社會和階級矛盾,提供社會改良主義政策。
德國歷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羅雪爾、卡爾·克尼斯以及希爾德布蘭德。其中,羅雪爾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奠基人,克尼斯為最典型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