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以來,德國職業教育改革的措施有哪些?20世紀80年代以來,德國職業教育改革集中在課程與教育內容、教育方法和管理體制三個方面:(1)職業教育課程與教育內容改革的重點是強調“職業性關鍵能力”的培養。(2)在教育方法上,把傳統的課堂講授方式改變為習明納和“自我設計”的自主學習方式、以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自主思考和尋找解決問題辦法的能力。(3)在管理體制上,注重使學校職業教育和企業教育或學校學習與企業培訓的管理更加合理,合作更加一體化。進入20世紀90年代,德國職業教育又有了新的發展。聯邦教育和科學部于1994年推出了強化職業教育的幾項重點措施:(1)經濟界必須在德國所有的地區提供良好的職業培訓位置。(2)發展和拓寬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的新形式,加強職業教育的國際合作和交流。(3)提高職業教育的社會地位,使受過職業教育的畢業生具有更多職務升遷的機會。(4)增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通融性與互補性,承認兩種教育證書的等值性。(5)提高青年人職業培訓的比例,充分考慮學生的差異簡述德國學前教育的機構、性質與宗旨。德國的學前教育雖然是基礎教育,目前德國的學前教育并沒有按照《教育結構計劃》的要求列入學校教育系統,絕大部分幼兒園是教會和慈善機構開辦的。實施學前教育的機構有托兒所、幼兒園、學齡兒童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幼兒園等。德國的幼兒園被認為是協助家庭對幼兒進行教育的機構,促進兒童個性發展,陶冶兒童情感,培養他們具有自尊心、自信心、學習興趣、相互信任、責任感、語言能力、思維能力、集中注意能力和活動能力等等。幼兒園不進行讀寫算等基礎知識教學,兒童以自由活動為主。
簡述聯邦德國地方教育行政機構的名稱和特點。各州郡設立文化教育部,這是州的最高教育行政機關,部長由州長任命,由州議會批準。州文化教育部的職權是負責教育立法,代表國家組織、計劃、領導與監督學校,包括確定教學目標、進程和教材等。一般情況下,州負責學校內部事務,如教學計劃、課程表和分派任課教師等,而地方負責學校的地產、校舍和設備配置以及管理人員等。督學官員對學校工作實施直接監督。一個督學要負責監督幾所學校,督學是教師的公務上司,對教師的公務行為進行監督和鑒定,負責人事管理。督學要視察學校,親自聽課,以便寫出公務鑒定。
如何理解德國師范教育實行的兩個階段訓練制度?德國的師范教育多數州實行兩個階段訓練制度。第一階段為在高等學校學習階段,師范生在學習階段結束后,經第一次國家考試獲得見習生資格;第二階段為見習階段,師范見習生在專設的見習師范習明納完成見習訓練,訓練結束,經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成為國家官員,這時如受學校聘請便可成為正式教師;如沒有學校聘請,便成為失業者,前者終身享受教師待遇。在第一階段訓練中,課程一般有各種教育學科、執教學科及其教學論、學校實踐;在第二階段訓練中,師范見習生除聽課和試教外,進一步進行心理學和教學論等的理論學習和探討。
簡述雙軌制的形成和發展。1806年普法戰爭中普魯士的失敗,刺激了德意志代改革自強。當時在任普魯士內務部教育總管洪堡領導下,廢除了封建等級學校,形成了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雙軌制。一軌是為地主和資產階級子女辦得由預備學校或家庭教育、文科中學和大學組成的學術教育系通,另一軌是由國民學校與各種職業性教育機構組成的學校系統,旨在訓練平民子女成為守紀律、虔敬上帝和忠于統治階級的臣民。兩軌互不溝通。雙軌制由于適應資本主義國家普及義務教育時期的要求,以后在德國逐漸得到鞏固和發展,并很快在歐洲其他國家也盛行起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特別是20世紀40年代后,雙軌制遭到人們的批評,一是因為它違反教育民主,二是因為它不適應新形勢下社會對提高工人普通文化素質的要求。因此雙軌制已有所改變。
簡述《漢堡協定》的內容與意義。1964年,聯邦德國各州簽訂了該協定。該協定在《杜塞爾多夫協定》基礎上,對聯邦范圍內學制的統一作出了新的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①所有學校統一學年。②普通義務教育統一為9年。③統一學校名稱。④所有學生統一從第五年級開始必修一門外語。⑤設立達第十二年級的兩年制專科高中。⑥完全中學畢業生升入大學必須具備三門外語的條件。該協定的頒布意味著聯邦德國教育領域復興鞏固時期的結束和改革時期的真正開始,它對聯邦德國境內各級各類學校的組織形式、教學內容、相互銜接等問題作了詳細的規定,從而成為各州學校制度改革的基礎。
簡述《教育結構計劃》。1970年德國教育審議會提出了《教育結構計劃》的改革方案,這是根本改革聯邦德國教育制度的藍圖。該計劃的內容涉及到教育的各種原則、基本問題、教育的基本領域、教師培養、教育管理、教育財政等一系列教育問題。其核心原則是教育制度應該是一個整體或一個統一體,即在年輕人的學習過程中,家庭、朋友、各種團體與學校一起在教育中起著重要作用;對學習應該超越學校學習的時代,樹立終身教育觀。該計劃強調:通過分科分組教學達到教育個別化;通過對兒童的早期促進來消除機會不均等;通過加強各類學校之間縱向和橫向的溝通來消除學生被限定在某一教育軌道上;促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一體化。
簡述聯邦德國教育協調機構及其職能:教育聯邦主義使聯邦德國各州教育產生了很大差別,為了在教育政策上使各州取得最低限度的統一,聯邦德國建立了一系列協調機構,主要有:①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各州文化部長常設會議。這是西德各州協調各州文化政策最重要的機構,由各州負責教育、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和文化事務的部長聯合組成。各州教育體制中教學組織和教學大綱的結構能夠保持基本的一致,主要原因是以該會議的決議作為共同的基礎。②聯邦和各州教育規劃和科研促進委員會。該委員會是在聯邦參與下協調各州之間教育政策的機構。其任務:制定長期和中期階段性規劃;為協調聯邦和各州的計劃提出建議;對有關資金問題進行調查并提出建議;擬訂教育研究和教育規劃項目;促進經驗交流。③大學校長會議。這是德國大學和高等學校自由聯合的組織。不同類別的高等學校在大學校長會議上具有不同的投票權。在大學校長會議上,校長代表各高等學校就有關完成科研、教學和學習任務以及實現自治等問題開展廣泛的合作。④科學委員會。根據聯邦和各州簽訂的一項管理協議而成立的機構。其任務是:科學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協調;每年就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一項計劃;對聯邦和各州科研經費的使用提出建議;從內容和結構上對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的發展提出建議和設想。
簡述聯邦德國學制的基本特征。①當其它國家實現了義務教育的一體化時,德國仍然保留了三類不同的中學。②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獨具特色。③文化教育管理上的聯邦主義導致全國教育管理的多中心,但通過州文化教育管理部門之間的協商,有使全國教育在結構、內容和結業水平等基本方面較為一致;雖然教育權限在全國范圍內是非常分散的,但在各州范圍內又是明顯的集中。④絕大多數是公立學校,私立學校數量上是很次要的,但私立學校同樣要由國家補助。公私立學校之間沒有競爭關系也沒有原則沖突。⑤在德國,國家與教會之間沒有沖突,國家允許教會在公立學校中有一定的影響。學校有正式的宗教課程,但不是必修課。⑥幾乎所有學校都是半日制的,導致德國學制過長。⑦與中小學相反,德國各地區的高等學校結構基本相同。
簡述德國的學位制度。德國的學位分為三級:第一級是文憑學位和碩士學位,第二級為博士學位,第三級為教授被選資格。凡通過大學畢業考試者可獲得學士學位,通過文科碩士考試者可取得碩士學位,二者屬于同一個等級。大學畢業成績優異者,一般經過教授推薦,由大學聘為教學與科研助手,三年后可提出博士論文,參加博士學位考試,通過者獲博士學位。博士學位獲得者在經過五年以上工作與進修,提出質量更高的論文,通過教授備選資格考試者,可得教授備選資格學位。
簡述德國師范教育的兩個階段訓練制度。德國大多數州的教師培養實行兩個階段訓練的制度。第一階段是在大學或師范學院學習階段,時間至少3年,除了專業課和專業教育法之外,還要學習教育學和社會學。學習結束時,要參加第一次國家考試,通過者獲得見習生資格。第二階段為見習階段,時間2年,由各州文化部把見習生分派到專設的見習師范習明納,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教育實際培訓,同時還要參加一期培訓班,再補充學習教育學和專業教育法的理論知識。訓練結束,要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通過者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同時獲得國家公務員資格。這時如果受到學校聘請,就可成為正式教師,成為國家公務員,終身享受教師待遇;如果沒有學校聘請,便成為失業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