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銷售與收款循環其他相關賬戶的審計
應收票據、預收款項、營業稅金及附加和銷售費用
一、應收票據的審計
(一)應收票據的審計目標
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應收票據是否存在;
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應收票據均已記錄;
確定記錄的應收票據由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
確定應收票據及其壞賬準備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
確定應收票據可否收回,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當,計提是否充分;
檢查應收票據及其壞賬準備期末余額是否正確;
確定應收票據及其壞賬準備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二)應收票據的實質性程
(1)獲取或編制應收票據明細表,主要包括:第一,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壞賬準備科目與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第二,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應收票據的折算匯率及折算是否正確。第三,檢查逾期票據是否已轉為應收賬款。
(2)取得被審計單位“應收票據備查簿”,核對其是否與賬面記錄一致。
(3)監盤庫存票據,注意票據的種類、號數、簽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合同交易號、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利率、貼現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額等是否與應收票據登記簿的記錄相符;關注是否對背書轉讓的票據負有連帶責任;注意是否存在已作質押的票據和銀行退回的票據。
(4)必要時選取部分票據(特別關注有疑問的商業承兌匯票)向出票人函證,證實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并編制函證結果匯總表。
(5)對于大額票據,應取得相應銷售合同或協議、銷售發票和出庫單等原始交易資料進行核對,以證實是否存在真實的交易。
(6)復核帶息票據的利息計算是否正確,注意逾期應收票據是否已按規定停止計提利息,并檢查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7)對貼現的應收票據,復核其貼現息計算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8)請被審計單位協助,在應收票據明細表上標出至外勤審計時已兌現或已貼現的應收票據,核對收款憑證等資料,以確認其資產負債表日的真實性。
(9)對應收票據相關的壞賬準備進行審計。
(10)對應收票據實施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程序。
二、預收款項的審計
(一)預收款項的審計目標
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預收賬款是否存在;
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預收賬款均已記錄;
確定記錄的預收賬款是否是被審計單位應當履行的現時義務;
確定預收賬款是否以恰當地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調整是否已恰當地記錄;
確定預收款項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三、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
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目標
確定利潤表中記錄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均已記錄;
確定與營業稅金及附加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據是否已恰當記錄;
確定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
確定營業稅金及附加中的交易和事項是否已記錄于恰當的賬戶;
確定營業稅金及附加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四、銷售費用的審計
(一)銷售費用的審計目標
確定利潤表中記錄的銷售費用是否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銷售費用是否均已記錄;
確定與銷售費用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據是否已恰當記錄;
確定銷售費用是否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
確定銷售費用是否已記錄于恰當的賬戶;
確定銷售費用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