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
第一節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其基本原則
一、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一)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含義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是指注冊會計師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
(二)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基本原則;二是具體要求。
基本原則包括注冊會計師履行社會責任,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遵守審計等職業規范,履行對客戶的責任以及對同行的責任等。
二、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原則:
(一)獨立、客觀、公正
獨立、客觀、公正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中的三個重要的概念,也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
1、獨立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的靈魂,如果注冊會計師與客戶之間不能保持獨立,存在經濟利益、關聯關系,或屈從外界壓力,就很難取信于社會公眾。
所謂獨立性,是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實質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在發表意見時其職業判斷不受影響,公正執業,保持客觀和職業懷疑;形式上的獨立,是指會計師事務所鑒證小組避免出現這樣重大的情形,使得擁有充分相關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斷其公正性、客觀性或職業懷疑態度受到損害。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較早給出獨立性的權威解釋:“獨立性的含義相當于完全誠實、公正無私、無偏見、客觀認識事實、不偏袒。”
2、客觀
注冊會計師應當力求公平,不因成見或偏見、利益沖突和他人影響而損害其客觀性。注冊會計師在許多領域提供專業服務,在不同情況下均應表現出其客觀性。
3、公正
注冊會計師在提供服務時,應當坦率、誠實、保證公正。公正不僅僅指誠實,還有公平交易和真實的含義。
(二)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關注
1、專業勝任能力
注冊會計師應當具有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能夠勝任承接的工作。專業勝任能力既要求注冊會計師具有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又要求其經濟、有效地完成客戶委托的業務。
2、應有關注
應有關注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保持謹慎,以質疑的思維方式評價所獲取證據的有效性,并對產生懷疑的證據保持警覺。
(三)保密
注冊會計師與客戶溝通,必須建立在為客戶信息保密的基礎上,這里所說的客戶信息通常是指商業秘密。
(四)職業行為
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應當符合本職業的良好聲譽,不得有任何損害職業形象的行為。這一義務要求注冊會計師履行對社會公眾、客戶和同行的責任。
(五)技術準則
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的技術準則有:第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二、企業會計準則;第三、與執業有關的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節 獨立性
一、獨立性的含義
獨立性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做到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注冊會計師保持實質上的獨立,這種心態能使審計意見不受有損于職業判斷的任何因素的影響,做到公正行事,保持客觀和職業謹慎。
實質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在發表意見時其職業判斷不受影響,公正執業,保持客觀和職業懷疑;
形式上的獨立,是指會計師事務所鑒證小組避免出現這樣重大的情形,使得擁有充分相關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斷其公正性、客觀性或職業懷疑態度受到損害。
二、威脅獨立性的情形
可能威脅獨立性的情形包括經濟利益、自我評價、關聯關系和外界壓力等。
三、防范措施
威脅獨立性的防范措施:
(一)職業、法律或規章產生的防范措施
職業、法律或規章產生的防范措施包括五個方面:第一,進入該職業的教育、培訓和經驗要求;第二,繼續教育與要求;第三,執業準則和監督、懲戒程序;第四,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的外部復核;第五,有關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要求的法律。
(二)鑒證客戶內部的防范措施
鑒證客戶內部的防范措施包括五個方面:第一,在鑒證客戶的管理層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時,由管理層以外的人員批準或同意這一委托;第二,鑒證客戶內部有能夠勝任管理決策的員工;第三,強調鑒證客戶對財務報告公允性的承諾的政策和程序;第四,能夠確保在對非鑒證業務進行委托時作出客觀選擇的內部程序;第五,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提供適當監督與溝通的公司治理結構。
(三)會計師事務所防范措施
會計師事務所自身制度和程序中的防范措施包括總體上的防范措施和具體防范措施。
總體上的防范措施有:第一,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管理人員重視獨立性,并要求鑒證小組成員保持獨立性。第二,制定有關獨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識別威脅獨立性的因素、評價威脅的嚴重程度以及采取相應的維護措施。第三,建立必要的監督及懲戒機制以促使有關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第四,及時向所有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傳達有關政策和程序及其變化。第五,制定能使員工向更高級別人員反映獨立性問題的政策和程序。
在承辦具體鑒證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維護其獨立性,具體防范措施包括:第一,安排鑒證小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復核。第二,定期輪換項目負責人及簽字注冊會計師。第三,與鑒證客戶的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討論獨立性問題。第四,向鑒證客戶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告知服務性質和收費范圍。第五,制定確保鑒證小組成員不代替鑒證客戶行使管理決策或承擔相應責任的政策和程序。第六,將獨立性受到威脅的鑒證小組成員調離鑒證小組。
當維護措施不足以消除威脅獨立性因素的影響或將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拒絕承接業務或解除業務約定。
四、業務期間(的含義與作用
會計師事務所和鑒證小組應當在鑒證業務期間獨立于鑒證客戶。業務期間自鑒證小組開始執行鑒證業務之日起,至出具鑒證報告之日止,除非預期鑒證業務會再度發生。如果鑒證業務會再度發生,鑒證業務期間的結束應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專業關系和出具最終鑒證報告二者之中時間孰晚為準。
五、特定情況下對獨立性原則的運用
(一)經濟利益
(一)在該人員成為鑒證小組成員之前,將直接的經濟利益處置。第二,在該人員成為鑒證小組成員之前將間接的經濟利益全部處置,或將其中的足夠數量處置,使剩余利益不在重大。第三,將該鑒證小組成員調離鑒證業務。
(二)貸款和擔保
(三)與鑒證客戶存在密切的經營關系
(四)家庭和個人關系
(五)與鑒證客戶發生雇傭關系
(六)最近曾在鑒證客戶中工作
(七)作為鑒證客戶的經理或董事
(八)高級職員與鑒證客戶之間的長期聯系
(九)向鑒證客戶提供非鑒證業務
第三節 專業勝任能力與保密
一、專業勝任能力
(一)專業勝任能力的兩個階段
注冊會計師應當具有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能夠勝任承接工作。注冊會計師不應提供不能勝任的專業服務,除非獲得適當的建議和幫助使其能夠滿意地提供這些服務。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能力提供專業服務的某特定部分,可以向其他注冊會計師、律師、精算師、工程師、地質專家、評估師等專家尋求技術建議。
對其他專家的監督和指導包括:第一,要求這些人員閱讀適當的道德規范。第二,要求這些人員對道德規范的理解提供書面確認。第二,在出現潛在沖突時提供咨詢。
二、保密
(一)保密義務
注冊會計師有義務對其在專業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客戶的信息予以保密。這一保密責任甚至在注冊會計師與客戶的關系終止后仍應繼續堅持。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始終遵守保密原則,除非有專門的信息披露授權,或具有法定或專業的披露責任。
(二)保密義務的豁免
注冊會計師在三種情況下可以披露客戶的有關信息:第一,取得客戶的授權。第二,根據法規要求,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第三,接受同業復核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和監管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
相關鏈接:
2020自考報名方法 ※ 2020年自考報名條件 ※ 各地自考政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