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西省人事廳
江西省衛生廳
贛人字[2006]175號
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事局、衛生局: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51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06]第163號),為保證全省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全省各醫療衛生機構(含中央駐贛單位)在職在崗衛生技術人員,均可根據條件申報衛生初級(藥、護、技)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一)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人機對話兩種方式。自2007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代碼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間的各專業“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改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兩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的方式進行考試。除此之外其他代碼范圍的各專業考試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二)2007年度全國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采用紙筆方式作答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5月26—27日舉行,各科目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6日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27日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14:00—16:00
三、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考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1、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后,可申報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后取得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受聘初級(士)滿5年,申報前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畢業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3年,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畢業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考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申報前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臨床、口腔、公衛、中醫專業考生需具備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且學歷資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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