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19年度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廣州考點報名工作計劃的公告》得知,廣州2019年鄉村全科助理醫師現場確認時間及材料如下:
(3)現場報名確認時間:2019年2月15日~2月28日。
現場報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統一組織考生報考材料到單位所在轄區的區衛計局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各報名點可根據自身實際工作情況,適當調整報名確認時間,請考生留意所在區衛計局報名點的公告,或電話咨詢清楚,逾期恕不受理。
軍隊、武警醫療機構考生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生材料到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地址:荔灣區西華路534號104室,咨詢電話:88900217)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確認日期:2月15日~2月22日。注意:部隊考生的材料須由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干部部門和后勤機關衛生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
五、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整理裝訂及分類報送要求
(一)直接報考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非助升師)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說明:1、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要求。
2、考生本人必須在“本人承諾”欄和是否申請授予醫師資格欄親筆簽名并填寫日期。
3、應加蓋考點審核合格意見及考點公章。
4、該表中各信息點內容應與其他報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請表不得手寫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時應在《醫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信息系統》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簽名確認。
第1頁背面: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
(請復印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原件背面)
說明:1、畢業證書復印件內容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所有對應信息一致,如畢業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入學及畢業時間等。
2、報考學歷的學制顯示為分段培養的,各階段學歷均應提交。
3、持《中專自考畢業證書》報考的,應同時提交畢業學校出具的相同時間段的畢業證書或學習證明書。
4、持軍隊學歷報考的地方考生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4.1入學時為軍人身份的復員或轉業、退伍軍人,應提交復員證、轉業證、退伍證復印件;
4.2軍隊學歷為大專及以下學歷,應提交原入學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已審核過的招生計劃;
4.3軍隊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
第2頁:學歷鑒定相關證明材料(打印件或復印件)
說明:1、持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埔陨蠈W歷報考的,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持非廣東省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報考的,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復印件),或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批文。
3、所持的報考學歷為分段培養學歷的,各階段學歷均應附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復印件(中等專業學校學歷)
4、中國公民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注:提交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保證在3月28日前為可在線驗證狀態。
第3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說明: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臺、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不含戶口本)。
2、港澳臺考生須同時提交其在港澳臺本地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內。
4、報名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暫以“臨時身份證明”(應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頁: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統一格式,見附件5)
說明:1、該考核合格證明上所蓋公章必須為醫療機構(非醫療機構內設部門)公章,名稱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第一名稱一致。
2、該考核合格證明的試用機構公章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的試用單位名稱一致。
3、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的(含省內變更、省外變更至我省),各階段試用單位均應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4、必須嚴格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填寫。
第5頁:經地級以上市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備案的《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復印件)或2018年準考證復印件
說明:1、確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備案的,應由試用單位書面陳述未予備案的原因,同時提交試用單位2018年10月-2019年2月期間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繳納社保單位應與試用單位一致。
2、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且已在原試用單位報備案的(省內流動),除提交在原試用單位備案的《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外,還應提交現試用單位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間連續3個月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
3、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且原試用單位為省外醫療機構的,應提交現試用單位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間連續3個月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
4、上年度已在我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但沒有通過,仍在原試用單位及原試用崗位試用,且擬于今年繼續在我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可持去年度實踐技能考試或醫學綜合考試準考證替代備案表。
5、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及外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交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個人聯。
第6頁:多個試用單位的,應同時提交相應試用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首頁(醫療機構登記注冊信息頁)復印件
說明:1、考生試用期間該試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試用單位必須有與考生報考類別一致的診療科目。
(二)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試點)的考生,除第1-6頁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第7-10頁材料:
第7頁:由所在鄉鎮衛生院或衛生室蓋章的《報考人員在崗聲明》(全省統一格式,見附件6)
說明:1、該聲明由考生本人填寫,并由所在鄉鎮衛生院蓋章確認。
2、該聲明上所蓋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公章名稱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第一名稱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的試用單位名稱一致。
第8頁:報考人員與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說明:1、報考人員是該鄉鎮衛生院正式在編人員的,提交的合同應為人事部門規定統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報考人員是該鄉鎮衛生院非正式在編聘用人員的,提交的合同應為勞動部門規定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
第9頁(選交):報考人員是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正式在編人員的,還應同時提交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為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正式在編人員的有關證明材料。
第10頁:考生、所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共同簽署的,且經縣衛生局蓋章認可的《知情同意書》(全省統一格式,見附件7)。
說明:1、考生和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法定代表人應親筆手寫簽名。
2、加蓋的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公章名稱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第一名稱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的試用單位名稱一致。
(三)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除第1-6頁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第7-9頁材料:
第7頁:《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時間及考核合格證明》(統一格式,見附件8)
說明:1、填寫該考核合格證明的醫療機構應與填寫《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的醫療機構一致。
2、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的(含省內變更、省外變更至我省),各階段試用單位均應出具《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時間及考核合格證明》。
第8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說明:本次報考的類別應與原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9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說明:《醫師執業證書》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上的試用單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第10頁:試用單位為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的(如診所、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站等),還應提交執業地點為該試用單位,且類別一致的帶教醫師(執業醫師級別)的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第11頁: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轉正證明、出生日期不符證明等)。
說明:1、報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開具身份證發證機關或畢業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證明屬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2、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報考時應提交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具有1年臨床實習經歷的證明,內容包括所學醫學專業。以及《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注:以應屆研究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須于當年醫學綜合筆試考試前到所在考點辦公室(地址:荔灣區西華路534號,咨詢電話:88900217)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及《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3、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可自行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實習單位所在地報考。
4、頒發考生畢業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關于辦學資質的要求,與有關文件精神不符的,應提交教育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明材料。
5、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
另要求:考生應在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暨資格審核信息系統(網址:http://jy.gdwsrc.net)上傳資料后,須打印報《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考生報名材料清單》,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確認,并裝訂在報考紙質材料的最后一頁。
六、報名材料整理及裝訂要求
(一)每份考生報名的材料復印件應按上述順序排列并在左側裝訂成冊,規格為A4紙。每頁材料的右下角須注明“第×頁,共×頁”。網上填報數據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項,否則可視為材料不齊,不予受理。
(二)現場報名時須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所有的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原件后加注“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單位審核公章。報名點須審核考生復印件和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審核公章,原件在審核后退還給考生。復印件上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須與原件一致,完整且清晰可辨。
(三)各報名點提交至考點復核的報名材料整理要求:
1.報名點務必確認所有考生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醫師資格申請表》(下稱“《報名申請表》”)需有系統確認打印的報名序列號(手寫無效);整份報名材料應由衛生行政部門核驗原件后加蓋騎縫章;《報名申請表》及《試用期考核證明》不允許涂改;《報名申請表》如須修改報考信息,必須同時修改網上報名信息并重新打印《報名申請表》。
2.報名點整理考生報考材料排列順序:①第一條件:按考生身份分別疊放(按地方人員、部隊人員、港澳臺及外籍人員)。②第二條件:按類別(從110~250)分疊。③第三條件:按報名編號順序(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疊放,不需要按學歷分類。
3.每個類別的材料如超過一百份,則按100份一捆的標準捆綁材料,材料不足100份的則按實際數量捆綁,并在封面標示數量及相關內容;
報名點地址、聯系電話一覽表:
附件1.關于開展2017年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應屆畢業研究生完成實踐訓練并考核合格證明.doc
附件4.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2019版).doc
附件6.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人員在崗聲明(2019版).doc
附件7.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知情同意書(2019版).doc
附件8.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201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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