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人數為342109人,全年增加84476人,執業藥師注冊率52.7%。
其中,在社會藥店和醫療機構中注冊的執業藥師有303329名,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為2.2人。
一、注冊情況
(一)執業藥師人數
2016年,執業藥師注冊穩步增加,已有14個省份的注冊執業藥師超過一萬人。其中注冊人數前十位的省份有廣東、山東、河南、江蘇、浙江、河北、遼寧、四川、安徽、湖南。
(二)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
2016年,執業藥師人才需求缺口得到有效改善,全國24個省每萬人口超過2名執業藥師保障藥品安全、指導合理用藥。其中,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前十位的省份為遼寧、天津、吉林、浙江、廣東、海南、北京、重慶、陜西、河北。
(三)執業藥師地域分布情況
2016年,注冊的執業藥師按區域分布:東部地區154017人,中部地區79884人,西部地區73218人,東北地區34990人,各地區人數均有所增長,東部地區吸引更多執業藥師。
(四)各省執業藥師增加人數
2016年,各省執業藥師注冊顯著增加,全國有16個省的注冊執業藥師增加人數超過2000人。其中,增加人數前十位的省份為廣東、山東、河南、河北、遼寧、四川、吉林、浙江、安徽、黑龍江。
二、配備管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注冊于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的執業藥師人數均呈增長趨勢。
社會藥店
注冊于社會藥店的執業藥師298016人,占注冊總數的87.1%,全年增加79519人。
醫療機構
注冊于醫療機構的執業藥師5313人,較2015年底增長了2509人,尤其6月份后,注冊于醫療機構的執業藥師顯著增長。
藥品批發企業
注冊于藥品批發企業的執業藥師35434人,全國共有13326家藥品批發企業注冊了執業藥師,配備比達到2.7。
藥品生產企業
注冊于藥品生產企業的執業藥師3346人,較2015年底增長了364人,執業藥師注冊人員逐步增加。
三、執業藥師人員構成
(一)學歷專業
執業藥師學歷分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研究生6644人,本科100514人,大專122711人,中專112240人;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占比31.3%。
執業藥師專業分布情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藥學類專業125256人,中藥學類專業54232人,醫學專業65319人,中醫學專業24958人,其他專業72344人;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人員占比52.5%。
執業藥師本科以上學歷、藥學(中藥學)類專業人員增加,但占比較2015年底分別降低了4.6%、8.3%,說明執業藥師學歷、專業能力尚有待提升。
(二)執業類別、執業藥師年齡、性別分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執業類別藥學209265人,中藥學128380人,藥學與中藥學4464人;執業藥師年齡在35至44歲間人員最多,占48.1%;女性占63.9%。
四、執業藥師發展現狀分析
(一)執業藥師整體隊伍不斷壯大
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執業藥師管理的不斷深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對充分發揮執業藥師保障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提供藥學服務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執業藥師隊伍進一步壯大,保證了人才供應,緩解了執業藥師人才缺乏現狀。
(二)執業藥師注冊范圍拓展
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11號),明確提出“加強藥學隊伍建設,提升執業藥師服務能力,促進安全合理用藥”的要求,促進了執業藥師在社會藥店和醫療機構的積極注冊,本年度注冊在社會藥店的執業藥師增加了79519人,醫療機構中的執業藥師增加了2509人,有顯著發展。
(三)執業藥師注冊率不高、結構不合理
執業藥師注冊是執業藥師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執業藥師作用,保證藥品質量,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實現合理用藥的基本措施,也是世界公認的藥師獲得合法執業身份的唯一路徑。
2016年底,執業藥師注冊率為52.7%。近65萬考試合格人員中,僅34.2萬人進行了注冊。
考試合格人員中,分布于生產、批發、社會藥店、醫療機構人員約為9萬、6萬、21萬、27萬;而截至2016年底,注冊于生產、批發、社會藥店、醫療機構的執業藥師人員約為0.3萬、3.5萬、29.8萬、0.5萬人。數據說明,尚有大量工作于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執業藥師沒有注冊;在社會藥店注冊人員又多于考試合格人員,一方面是合理的人才流動同時也應警惕“掛證”現象。因此,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規,明確各領域剛性配備要求,推動執業藥師真學、真考、真用,保證執業藥師執業權益,充分發揮其保障藥品安全、指導合理用藥作用。
(四)藥學服務能力有待提升
2016年底執業藥師的本科以上學歷和藥學(中藥學)類專業人員占比均較2015年有所下降,建議提高執業藥師報考學歷及專業要求,同時應加強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歷教育,保障執業藥師隊伍學歷水平和專業程度的發展提升。
為適應醫改發展和藥學發展的需要,執業藥師還應不斷加強醫學知識和臨床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在堅實的藥學知識基礎上,關注臨床醫學相關知識,將學習內容擴展到診斷學、生物學、疾病的藥物治療學等多個方面,加強與醫護人員及患者溝通,增加醫學倫理學和心理學的知識儲備,優化知識結構,提高執業技能。直接面向公眾提供藥學服務的執業藥師應自覺踐行《執業藥師業務規范》確保用藥安全、有效、適宜、經濟,在提升藥物治療質量和整體醫療水平、控制醫保費用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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