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總結與報告
食物中毒發生后,均應根據調查資料進行整理與總結。總結內容包括:食物中毒發生的經過(包括中毒,發病率,死亡率等)、病人臨床表現(包括潛伏期、主要癥狀、化驗結果和治療經過等)、引起中毒的食品、食品被污染的原因,對中毒食品及其污染原因所進行的檢驗結果、最后診斷以及對中毒事件的處理。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應針對造成中毒的原因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如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預防食物中毒的衛生知識技術培訓,加強檢查管理制度,改進布局和環境,增添有助于提高食品衛生質量的必要設備等。根據衛生部頒布的《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規定,各級醫療機構及中毒單位主管負責人,有責任在中毒發生后,主動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報告。各級衛生監督部門應在24小時內填寫《食物中毒報告卡》(內容包括:中毒單位、地址、進食時間、進食人數、發病時間、中毒人數、住院人數、死亡人數、引起(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及經過、中毒表現、采樣檢驗結果、結論等)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省、市、自治區衛生監督部門,則應填寫《食物中毒報表》報衛生部。
公共衛生調查與分析能力
(一)專業范圍
流行病學、傳染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環境衛生學、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衛生統計學等。
(二)考核要求
1.現場調查設計
(1)調查目的
(2)調查內容
(3)調查方法
(4)調查指標確定
(5)調查表設計
(6)調查步驟
2.現場樣品采集、保存和運輸的原則、方法及檢測結果判讀
(1)生物性樣品:血、尿、便、呼吸道分泌物。
(2)環境樣品:空氣、土壤、水。
(3)食品樣品及食品用具
3.資料分析方法和統計分析指標
4.調查報告提綱撰寫和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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