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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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是承擔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基層單位。考點在所在地或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在考區辦公室業務指導下承辦本地區的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考點應具備承擔考務工作所必需的工作制度、物質條件和人員條件,按照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考點設置標準和工作制度(試行)》中的各項要求搞好業務建設。
為確保醫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穩定有序,考點設置后原則上不再變動。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變動的,須由考區報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批準。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考區、考點三級考務管理機構應根據所承擔的具體考務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規程、保密制度、考試文件存放與歸檔制度、人員培訓制度、收費管理制度和違紀與意外事件處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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