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說
一、 陰陽的概念
(一) 陰陽的基本概念
陰陽,是對自然界相互關聯的某些事物或現象對立雙方屬性德概括。最初含義:
日光的向背而言,朝向日光為陽,背向日光為陰。后變為:概括世界具有對立屬性的事物和現象雙方的抽象概念。
(二) 事物的陰陽屬性
陰陽學說認為,宇宙間凡屬相互關聯且又相互對立的事物或現象,或同一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都可以用陰陽來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屬性。
二、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 陰陽對立制約
陰陽對立制約,是指屬性相反的陰陽雙方在一個統一體中的相互斗爭、相互制約和相互排斥。
(二) 陰陽互根互用
陰陽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現象中相互對立著陰陽兩個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為根本的關系。 陰陽互用,是指陰陽雙方具有相互資生、促進和助長的關系。
(三) 陰陽交感與互藏
陰陽交感,是指陰陽二氣在運動中相互感應二交合,亦即相互發生作用。
(四) 陰陽消長
1、 陰陽互為消長 在陰陽雙方彼此對立制約的過程中,陰與陽之間可出現某一方 增長而另一方消減,或某一方消減而另一方增長的互為消長的變化。前者稱為陽長陰消或陰長陽消,后者稱為陽消陰長或陰消陽長。
2、 陰陽皆消皆長 在陰陽雙方互根互用的過程中,陰與陽之間又會出現某一方增長而另一方亦增長,或某一方消減而另一方亦消減的皆消皆長的消長變化。前者稱為陰隨陽長或陽隨陰長,后者稱為陰隨陽消或陽隨陰消。
(五) 陰陽轉化
陰陽轉化,是指事物的總稱屬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反向轉化,即屬陽的事物可以轉化為屬陰的事物,屬陰的事物可以轉化為屬陽的事物。陰陽雙方的消長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事物內部陰與陽的比例出現了顛倒。則該事物的屬性即發生轉化,所以說轉化是消長的結果。
(六) 陰陽自合與平衡
陰陽自合,是指陰陽雙方自動維持和自動恢復其協調平衡狀態的能力和趨勢。 陰陽平衡,是指陰陽雙方在相互斗爭、相互作用中處于大體趨勢的狀態,即陰陽協調和相對穩定狀態。
三、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指導疾病的防治
調整陰陽,使之保持或恢復相對平衡,達到陰平陽秘,是防治疾病的基本原則。
1、指導養生 最根本的原則是“法于陰陽” 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2、確定治療原則:①陰陽偏盛形成的是實證,故是“實則瀉之”即損其有余。②陰陽偏衰出現的是虛證,故是“虛則補之”即補其不足。③陰陽互損導致陰陽兩虛,故采用陰陽互補的治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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