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活血化瘀藥
第一節 概述
一、含義:凡以疏通血脈、促進血行、消散瘀血的藥物。
二、瘀血及瘀血證:
1. 瘀血:全身或局部血行不暢(血液黏稠),離經止血未被吸收、消散,寄于體內。
2. 原因:外傷、內傷七情、食積、放射線。
3. 證型:⑴婦科:月經不調、痛經、經閉、產后惡露不盡、死胎不下、胎盤滯留、癥瘕痞塊。
⑵內科:肝脾腫大、胸痹絞痛、脘腹刺痛、瘀血出血、關節痹痛日久不愈、瘀血攻心、譫語發狂。
⑶外科:癰腫瘡毒、腸癰、肺癰、肝癰、胃癰、凍瘡。
⑷傷科:跌打損傷。
⑸皮科:紫癜疹癢、魚鱗病、皮膚甲錯。
⑹腫瘤科:癌腫。
4. 典型癥狀:⑴痛,刺痛、銳痛、痛有定處、拒按,夜間加重、持久不愈、久痛入移。
⑵麻木,全身或局部缺血,血不養筋。
⑶腫塊,瘀血聚而不散(實證)。
⑷出血,色暗有瘀塊。
⑸面色黧黑,肌膚甲錯(全身瘀血)。
⑹舌質有瘀班、紫暗。
三、性能與主治:
1. 性能:味多辛苦,性或溫或寒少數平,歸肝、心、脾經。
功能:通經血脈:擴張血管、消散血塊。
活血散瘀:降低血粘度,消腫止痛。
力強,破血逐瘀,消癥止痛。
兼行氣、清熱、散寒、利膽、散風。
2. 主治病證:證型⑴~⑹。
四、注意
1. 孕婦慎用或忌用,婦女經期月經過多慎用,血虛痛經不宜單用。
2. 注意選擇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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