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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新版教材主要內容框架(附真題)-第七章
第七章 證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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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 |
(1)企業融資與證券法 | ||||
(2)《證券法》的適用范圍 |
①證券的范圍 |
A.股票 | ||||
B.公司債券 | ||||||
C.可轉換公司債券 | ||||||
②證券公開發行 | ||||||
2.證券市場監管體制 |
(1)政府的統一管理 | |||||
(2)行業自律管理 |
①中國證券業協會 | |||||
②證券交易所 | ||||||
③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 ||||||
④證券服務機構 | ||||||
3.強制信息披露制度 |
(1)信息披露的內容 |
①首次信息披露 | ||||
②持續信息披露 | ||||||
(2)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
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化管理 | |||||
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職責 | ||||||
③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髙級管理人員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職責 | ||||||
④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 | ||||||
⑤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 | ||||||
(3)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 | ||||||
二、股票的發行 |
1.股票發行的類型 |
(1)非公眾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股票 | ||||
(2)非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導致發行后股東超過200人的發行 | ||||||
(3)非公眾公司申請股票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轉讓 | ||||||
(4)非上市公眾公司的定向發行 | ||||||
(5)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 | ||||||
(6)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 ||||||
2.非上市公眾公司 |
(1)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概念 | |||||
(2)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核準 |
①因股東非公開轉讓股票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 | |||||
②因股份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 | ||||||
(3)與非上市公眾公司有關的股票定向發行 | ||||||
(4)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要求 | ||||||
(5)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轉讓 | ||||||
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 |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①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
②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銷 |
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程序 | |||||
②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 | ||||||
③股票承銷 | ||||||
(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老股轉讓 | ||||||
4.上市公司增發股票 |
(1)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條件 |
①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 | ||||
②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 ||||||
③上市公司增發的條件 | ||||||
④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
(2)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程序 |
①一般程序 | |||||
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程序 | ||||||
5.股票公開發行的方式 |
(1)網上發行和網下詢價發行 | |||||
(2)網上和網下同時發行的機制 | ||||||
(3)首次公開發行時禁止配售的對象和監管 | ||||||
6.優先股發行與交易試點 |
(1)發行人范圍 | |||||
(2)發行條件 | ||||||
(3)優先股公開發行時的特殊要求 | ||||||
(4)優先股的交易轉讓及登記存管 | ||||||
(5)優先股發行時的信息披露 | ||||||
(6)公司收購中的優先股 | ||||||
(7)與持股數額相關的優先股計算 | ||||||
三、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 |
1.公司債券的一般理論 |
(1)公司債券的概念 | ||||
(2)公司債券發行的種類 | ||||||
2.公司債券的發行 |
(1)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 |||||
(2)公司債券的期限、面值和發行價格 | ||||||
(3)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 |
①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 |||||
②保薦人保薦 | ||||||
③制作申請文件 | ||||||
④核準 | ||||||
⑤發行 | ||||||
(4)公司債券持有人的權益保護 |
①信用評級 | |||||
②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 | ||||||
③債券持有人會議 | ||||||
④公司債券的擔保 | ||||||
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
(1)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 |||||
(2)可轉換債券的期限、面值和利率 | ||||||
(3)可轉換債券持有人的權利保護 | ||||||
(4)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股份 | ||||||
(5)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程序 | ||||||
(6)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 | ||||||
4.公司債券的交易 |
(1)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
①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 | ||||
②公司債券上市程序 |
A.申請核準 | |||||
B.安排上市 | ||||||
C.上市公告 | ||||||
③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 | ||||||
(2)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 | ||||||
四、股票的上市與交易 |
1.股票市場的結構 |
(1)交易所市場 |
①主板市場 | |||
②中小企業板塊 | ||||||
③創業板 | ||||||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 ||||||
(3)產權交易所 | ||||||
2.股票上市與退市 |
(1)股票上市條件和程序 | |||||
(2)股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 |
①退市風險警示 | |||||
②暫停上市 | ||||||
③終止上市 | ||||||
3.股票交易與結算 |
(1)股票交易 | |||||
(2)資金的清算交割 | ||||||
(3)股票保管和過戶 | ||||||
(4)停牌、復牌、停市 | ||||||
五、上市公司收購和重組 |
1.上市公司收購概述 |
(1)上市公司收購的概念 | ||||
(2)上市公司收購人 | ||||||
(3)上市公司收購中有關當事人的義務 |
①收購人的義務 |
A.報告義務 | ||||
B.禁售義務 | ||||||
C.鎖定義務 | ||||||
②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義務 | ||||||
③被收購公司的懂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 ||||||
(4)上市公司收購的支付方式 | ||||||
2.持股權益披露 |
(1)大股東披露和權益變動披露 | |||||
(2)權益披露的內容 | ||||||
3.要約收購程序 |
(1)中國證監會的審查 | |||||
(2)要約有效期和競爭要約 | ||||||
(3)要約對象和條件 | ||||||
(4)禁止收購人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股票 | ||||||
(5)被收購公司董事會的義務 | ||||||
(6)預受要約 | ||||||
(7)要約期滿 | ||||||
4.強制要約制度 |
(1)免于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項 | |||||
(2)適用簡易程序免于發出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項 | ||||||
(3)免于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的事項需申請的、相關投資者應當依照前述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申請;中國證監會在受理豁免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就收購人所申請的具體事項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決定:取得豁免的,收購人可以繼續增持股份。 | ||||||
5.收購中的信息披露 |
(1)要約收購報告書 | |||||
(2)收購報告書 | ||||||
(3)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報告 | ||||||
6.特殊類型收購 |
(1)協議收購 |
①過渡期安排 | ||||
②出讓股份之控股股東的義務 | ||||||
③股權過戶 | ||||||
④管理層收購 | ||||||
(2)間接收購 | ||||||
7.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
(1)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 | |||||
(2)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要求 | ||||||
(3)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規定 | ||||||
(4)信息披露和公司決議 |
①信息披露 | |||||
②公司決議 | ||||||
(5)證監會核準 | ||||||
六、證券欺詐的法律制度 |
1.虛假陳述行為 |
(1)虛假陳述行為的界定 | ||||
(2)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 |
①行政責任 | |||||
②刑事責任 | ||||||
③民事責任 | ||||||
2.內幕交易行為 |
(1)內幕交易的概念 | |||||
(2)內幕信息 | ||||||
(3)內幕交易行為的認定 |
①內幕信息知情人員 | |||||
②非法獲取證券內幕信息的人員 | ||||||
③責任推定 | ||||||
④不屬于內幕交易的情況 | ||||||
(4)短線交易 | ||||||
3.操縱市場行為 |
(1)操縱市場行為的概念 | |||||
(2)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認定 | ||||||
(3)利用信息的操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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