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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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
第 2 頁:應付票據 |
第 3 頁:應付及預收款項 |
第 4 頁:職工薪酬 |
第 5 頁:應交稅費 |
第 6 頁:應付利息和應付股利 |
第 7 頁:長期借款 |
第 8 頁:應付債券 |
第 9 頁:長期應付款 |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第九章負債第一節流動負債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應付利息和應付股利
一、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二、應付股利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審議批準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審議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在實際支付前,形成企業的負債。
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應確認為負債,但應在附注中披露。
三、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租金、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的資金,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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