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與租賃相關的定義 |
第 2 頁:租賃的分類 |
第 3 頁: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
第 4 頁: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
第 5 頁: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
第 6 頁: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
第 7 頁: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資租賃 |
第 8 頁: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經營租賃 |
第二一章 租賃
租賃名片: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在這種經濟行為中,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內容導航】:
1.租賃
2.租賃期
3.租賃開始日
4.租賃期開始日
5.擔保余值
6.未擔保余值
7.最低租賃付款額
8.最低租賃收款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第二十一章租賃第一節租賃概述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與租賃相關的定義
(一)租賃
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協議。
(二)租賃期
租賃期,是指租賃協議規定的不可撤銷的租賃期間。
(三)租賃開始日
租賃開始日,是指租賃協議日與租賃各方就主要條款作出承諾日中的較早者。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將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并確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應確認的金額。
(四)租賃期開始日
租賃期開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權行使其使用租賃資產權利的日期,表明租賃行為的開始。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對租入資產、最低租賃付款額和未確認融資費用進行初始確認;出租人應當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和未實現融資收益進行初始確認。
(五)擔保余值
擔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加上獨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六)未擔保余值
未擔保余值,是指租賃資產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以后的資產余值。
(七)最低租賃付款額
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的,購買價款應當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
或有租金,是指金額不固定、以時間長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銷售量、使用量、物價指數等)為依據計算的租金。
履約成本,是指租賃期內為租賃資產支付的各種使用費用,如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八)最低租賃收款額
最低租賃收款額,是指最低租賃付款額加上獨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對出租人擔保的資產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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