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6.出資人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第三條)
(1)基本觀點:利害關系人提出被審計單位的出資人虛假出資或者出資不實、抽逃出資,且事后未補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出資人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會計師事務所民事責任認定問題的實質是如何在侵權行為法邏輯與社會公共政策之間進行權衡的問題,我國《司法解釋》采取在“被審計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利害關系人”的三角關系中公平分配損失的框架。
7.歸責原則(第四條)
(1)過錯推定原則下,采取舉證責任倒置模式。(第七章.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目的)
(2)會計師事務所因在審計業務活動中對外出具不實報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8.舉證分配(第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在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與該案件相關的執業準則、規則以及審計工作底稿等。
9.侵權責任的四個要素(第六條)
(1)民法學界一般采納“四要件說”,即“行為的違法性——過錯——損害事實——因果關系”。
(2)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責任“四要件說”,即“存在不實報告——注冊會計師過失——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失——會計師事務所的過失與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失存在因果關系”。
(3)故意與過失區分決定連帶責任和過失責任。
10.連帶責任的認定(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業務活動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實報告并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1.過失責任的認定(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職業謹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報告不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失:
12.舉證免除民事責任(第七條)
會計師事務所能夠證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13.減責認定(第八條)
利害關系人明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為不實報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酌情減輕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責任。(替罪羊)
14.無效免責(第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在報告中注明“本報告僅供年檢使用”、“本報告僅供工商登記使用”等類似內容的,不能作為其免責的事由。
15.賠償順位和最高限額 (第十條)
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與其過失程度相應的賠償責任時,應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應先由被審計單位賠償利害關系人的損失
被審計單位的出資人虛假出資、不實出資或者抽逃出資,事后未補足,且依法強制執行被審計單位財產后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出資人應在虛假出資、不實出資或者抽逃出資數額范圍內向利害關系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對被審計單位、出資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不實審計金額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會計師事務所對一個或者多個利害關系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應以不實審計金額為限。
相關推薦: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答題法寶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