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獨立性概念框架的思路和方法 |
第 2 頁:二、網絡事務所 |
第 3 頁:三、關聯實體 |
第 4 頁:四、審計業務期間 |
四、審計業務期間(從時間上影響獨立性,教材P47-48)
(一)審計業務期間的定義
審計業務期間是指自審計項目組開始執行審計業務之日起,至出具審計報告之日止。
對于連續審計,審計業務期間的結束日應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業務關系或出具最終審計報告二者時間孰晚為準。
【相關說明1】雖然《審計》教材第四章第一節討論的不是審計業務期間,而是業務期間,但每年考題中涉及業務期間知識點的背景描述中均界定于審計業務期間(業務期間與審計業務期間兩者的關系就好像水果與蘋果的關系,前者是“大概念”,后者是“小概念” ),因此,我們在后面的學習、討論和舉例中將業務期間直接特指為審計業務期間。
【例題3·單選題】假設ABC會計師事務所于2007年8月1日開始接受委托,承接對甲公司2007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在2007年審計業務約定書中雙方達成一致條款,約定審計報告出具時間是2008年3月5日。假設ABC會計師事務所于2008年3月5日提交了審計報告,則下列審計業務期間的起點至終點的時間節點恰當的是( )。
A.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3月5日
B.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3月5日
C.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5日
D.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5日
【答案】 A
【解析】選項A恰當。根據審計業務期間的定義,ABC事務所承接甲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時間是2007年8月1日,終點是審計報告日2008年3月5日。
(二)考慮審計業務期間對獨立性影響的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業務期間和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獨立于審計客戶(原則性要求,一句話!)。
【相關說明2】假設ABC會計師事務所2012年8月1日首次承接甲上市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
通過圖4-3所標示的時間節點,ABC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甲公司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審計業務期間是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
【例題4·單選題】假設ABC會計師事務所于2008年12月1日開始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008年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連續5年對甲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雙方約定2013年3月18日對2012年度的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并且決定在2013年9月1日后雙方終止一切業務關系。ABC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甲公司財務報表時,應保持獨立性的期間是( )。
A.2008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18日
B.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8日
C.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
【答案】 C
【解析】選項C恰當。ABC會計師事務所自2008年開始連續多年對甲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審計業務期間起點2008年12月1日,但由于財務報表涵蓋期間的起點是2008年1月1日,審計業務期間終點是“解除業務關系與出具審計報告二者之中時間孰晚”的時間,即2013年9月1日為止,因此注冊會計師在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這個期間應當保持獨立性。
(三)評價對獨立性的影響因素
1.如果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在審計項目組開始執行審計業務之前,會計師事務所向審計客戶提供了非鑒證服務,并且該非鑒證服務在審計期間不允許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提供的非鑒證服務對獨立性產生的不利影響,考慮是否承接審計業務,如下圖4-4所示:
【例題5·簡答題】資料:ABC會計師事務所擬指派A注冊會計師于2012年8月1日首次承接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A注冊會計師了解到本所其他合伙人已經為甲銀行代編2011年度財務報表和2012年半年度財務報表。假設雙方達成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是2013年3月5日。
要求:判斷ABC事務所能否承接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不能承接。
【解析】ABC事務所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向審計客戶甲銀行提供了不被允許的非鑒證服務,ABC事務所已經提供的不被允許的非鑒證業務對擬承接的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的審計業務將因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例題6·簡答題】資料:承接上題例5,如果A注冊會計師了解到ABC事務所曾經截止到2012年1月1日為甲銀行代編過2010至2011年財務報表。
【答案】不能承接。
【解析】ABC事務所不能承接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因為201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直接影響到2012年1月1日的期初數。
【例題7·簡答題】資料:承接上題例5,如果A注冊會計師了解到ABC事務所曾經截止到2010年1月1日之前曾經為甲銀行代編過2006至2009年財務報表。
【答案】可以承接。
【解析】ABC事務所能夠承接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因為2009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對2012年1月1日的期初數影響很小。
2.如果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后,在審計項目組開始執行審計業務之前,會計師事務所向審計客戶提供了非鑒證服務,并且該非鑒證服務在審計期間不允許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提供的非鑒證服務對獨立性產生的不利影響。
【例題8·簡答題】資料:ABC會計師事務所擬指派A注冊會計師于2013年3月1日首次承接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假設A注冊會計師了解到本所其他合伙人于2013年2月14日為甲銀行提供了以下業務:
(1)代甲銀行管理層設計了2012年度內部控制。
(2)對甲銀行運行多年的現有內部控制系統進行了優化,新系統在2013年5月1日上線運行。
如果不考慮獨立性的其他問題,ABC事務所承接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雙方達成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是2013年4月20日。
要求:根據ABC事務所為甲銀行提供的兩種“非鑒證業務”的時間節點,請分別判斷ABC事務所能否承接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
(1)不能承接。
在其他合伙人為甲銀行提供了內部控制設計的服務,如果A注冊會計師審計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則在其審計過程中需要了解和評價甲銀行內部控制,該“非鑒證業務” 對獨立性構成了自我評價的不利影響,沒有任何措施可以降低和消除不利影響,事務所不能承接該審計業務。
(2)能承接。
ABC事務所其他合伙人為甲銀行提供的優化內部控制系統從2013年5月1日上線運行,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甲銀行2012年財務報表不存在因自我評價對獨立性構成的任何影響。
【相關鏈接】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業務期間或財務報告涵蓋期間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業務請參見審計教材第四章第六節。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