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業務委托(教材P97)
(一)承接業務的總體要求(教材P97)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謹慎決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戶關系和具體審計業務。
【相關鏈接】教材P548/24.3。
(二)承接業務基本條件(教材P97)
在接受新客戶的業務前,或決定是否保持現有業務或考慮接受現有客戶的新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執行一些客戶接受與保持的程序,以獲取如下信息:
1.考慮客戶的誠信,沒有信息表明客戶缺乏誠信;
2.具有執行業務必要的素質、專業勝任能力、時間和資源;
3.能夠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三)業務承接時執行審計程序的基本目的
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客戶接受與保持的程序的目的,旨在識別和評估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風險。具體包括:
1.考慮接受或保持客戶所面臨的風險,如發現潛在客戶正面臨財務困難(教材P479/22.2),或者發現現有客戶在之前的業務中作出虛假陳述;
2.考慮自身執行業務的能力,如當工作需要時能否獲得合適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員工;
3.能否獲得專業化協助;
4.是否存在任何利益沖突(教材P34/3.3) ;
5.能否對客戶保持獨立性等。
二、計劃審計工作(教材P97)
(一)總體要求(教材P97)
1.對于任何一項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具體審計程序之前,都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計劃,使審計業務以有效的方式得到執行。
2.計劃審計工作不是審計業務的一個孤立階段,而是一個持續的、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的始終。
【相關鏈接】教材P107/6.2,教材P104/6.1圖6-1。
(二)計劃審計工作主要內容
1.在本期審計業務開始時開展的初步業務活動;
2.制定總體審計策略;
3.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等。
【相關鏈接】教材P20/2.2《司法解釋》第六條的 “過失”,教材P104/6.1圖6-1。
三、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教材P97)
(一)風險評估程序的總體要求
1.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以此作為評估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基礎;
2.風險評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為注冊會計師在許多關鍵環節做出職業判斷提供了重要基礎;
3.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實際上是一個連續和動態地收集、更新與分析信息的過程,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的始終;
4.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判斷確定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程度。
【相關鏈接】教材第十一章第一、二節。
【例題10·多選題】注冊會計師在計劃審計工作時應當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以下有關對風險評估程序的理解中,恰當的有( )。
A.注冊會計師如果不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則無法評估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B.注冊會計師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為其在許多關鍵環節做出職業判斷提供了重要基礎
C.注冊會計師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
D.注冊會計師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是僅在計劃審計工作階段
【答案】ABC
【解析】選項D不恰當。注冊會計師計劃審計工作階段需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來了解、識別、評估財務報表錯報風險,以便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隨著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得到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對計劃階段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進行再評價,甚至修改或擴大審計程序;在審計終結階段,注冊會計師需要匯總錯報,有可能匯總的錯報超過注冊會計師的預期,此時注冊會計師還需要對已識別的錯報風險進行評估,并考慮是否追加審計程序,以合理保證已識別的錯報連同未識別錯報的匯總數不超過重要性水平。
(二)風險評估程序的環節
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
2.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包括確定特別風險和僅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無法應對的重大錯報風險等。
【相關鏈接】教材第十一章第三、四節。
四、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教材P98)
(一)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通過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據以形成審計結論的基礎。
(二)兩個層面工作
1.注冊會計師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后,應當運用職業判斷,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
2.注冊會計師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相關鏈接】教材第十二章第三、四節。
五、完成審計工作和編制審計報告(教材P98)
(一)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在完成財務報表所有業務循環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后,還應當按照有關審計準則的規定做好審計完成階段的工作,并根據所獲取的審計證據,合理運用職業判斷,形成適當的審計意見。
(二)審計完成階段的工作
1.審計期初余額、比較信息、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
【相關鏈接】教材第21章第3節、第23章第5節、第22章第4節和第3節。
2.考慮持續經營假設和獲取管理層聲明
【相關鏈接】教材第22章第2節和第5節。
3.匯總審計差異,并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
【相關鏈接】教材P第22章第1節。
4.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財務報表
【相關鏈接】教材第22章第1節。
5.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
【相關鏈接】教材第18章第1節。
6.評價所有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
【相關鏈接】教材第23章第2節。
7.編制審計報告等
【相關鏈接】教材第23章第3、4節。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