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教材P113)
(一)錯報的定義
錯報是指某一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應當列示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之間存在的差異。
【相關鏈接】根據CSA第1101號第十條:錯報,是指某一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應當列示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之間存在的差異。錯報可能是由于錯誤或舞弊導致的。
當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發表審計意見時,錯報還包括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判斷,為使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實現公允反映,需要對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作出的必要調整。
(二)導致錯報的事項
1.收集或處理用以編制財務報表的數據時出現錯誤;
2.遺漏某項金額或披露;
3.由于疏忽或明顯誤解有關事實導致作出不正確的會計估計;
4.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對會計估計作出不合理的判斷或對會計政策作出不恰當的選擇和運用。
(三)明顯微小錯報
1.明顯微小錯報含義
注冊會計師可能將低于某一金額的錯報界定為明顯微小的錯報。
2.明顯微小錯報不需要累積
注冊會計師認為明顯微小錯報的匯總數明顯不會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對這類錯報不需要累積。 3.“明顯微小錯報”不等同于“不重大錯報”明顯微小錯報,無論單獨或者匯總起來,無論從規模、性質或其發生的環境來看都是明顯微不足道的。
4.明顯微小錯報可能是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水平5%,一般不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10%。
回顧: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和特定類別的重要性
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和特定類別的重要性
計劃的重要性與實際執行的重要性之間的關系
【相關說明】明顯微小錯報低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水平5%的情況舉例:
(1)預計有較多審計調整;
(2)較高重大錯報風險;
(3)已識別出較多重大風險;
(4)跨地域大型聯合項目審計;
(5)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委員會希望知曉所有錯報或低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水平5%金額的錯報。
【相關說明】最低未更正錯報入賬水平高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水平5%的情況舉例:
(1)預計當年審計調整較少或金額不重大;
(2)以前年度調整較少或金額不重大;
(3)風險評估結果為低;
(4)跨地域項目所涉及地區較少;
(5)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委員會希望僅溝通大于5%的未更正錯報。(四)累積識別出的錯報
表6-6
序序號 | 識別出的 錯報 | 具體情形 |
11 | 事實錯報 | (1)被審計單位收集和處理數據的錯誤(2)對事實的忽略或誤解(3)故意舞弊行為 |
22 | 判斷錯報 | (1)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估計值的判斷差異(2)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選擇和運用會計政策的判斷差異,由于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造成錯報,管理層卻認為選用會計政策適當,導致出現判斷差異 |
33 | 推斷錯報 | (1)通過測試樣本估計出的總體的錯報減去在測試中發現的已經識別的具體錯報(2)通過實質性分析程序推斷出的估計錯報 |
【例題8·單選題】A注冊會計師正在負責審計甲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如果A注冊會計師發現甲公司年度利息費用賬面金額為2000萬元,注冊會計師作出的預期值為2800萬元,甲公司無法提供上述差異的合理解釋及佐證性證據。A注冊會計師確定預期值與賬面金額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為20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A注冊會計師確定的推斷錯報金額是( )。
A.800萬元
B.200萬元
C.600萬元
D.1200萬元
【答案】C
【解析】選項C正確。注冊會計師在確定推斷錯報時應當考慮其作出的預期值,故本題確認的推斷錯報金額為600萬元(2800-2000-200)。
(五)對審計過程識別出的錯報的考慮
1.錯報可能不會孤立發生,一項錯報的發生還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錯報。
2.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可能導致某些錯報未被發現。
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接近確定的重要性,則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風險水平更大的風險,即可能未被發現的錯報連同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可能超過重要性。
3.注冊會計師可能要求管理層檢查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以使管理層了解注冊會計師識別出的錯報的產生原因,并要求管理層采取措施以確定這些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實際發生錯報的金額,以及對財務報表作出適當的調整。
(六)錯報的溝通和更正
1.及時溝通錯報的必要性
及時與適當層級的管理層溝通錯報事項是重要的,因為這能使管理層評價這些事項是否為錯報,并采取必要行動,如有異議則告知注冊會計師。
2.管理層更正錯報可以降低錯報的累積影響
管理層更正所有錯報(包括注冊會計師通報的錯報),能夠保持會計賬簿和記錄的準確性,降低由于與本期相關的、非重大的且尚未更正的錯報的累積影響而導致未來期間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風險。 (七)評價未更正錯報的影響
1.未更正錯報定義
未更正錯報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累積的且被審計單位未予更正的錯報。
2.考慮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適當性
如果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或重要性水平進行的重新評價導致需要確定較低的金額,則應重新考慮實際執行的重要性和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適當性,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 3.定性評估錯報是否重大
(1)錯報對遵守監管要求的影響程度;
(2)錯報對遵守債務合同或其他合同條款的影響程度;
(3)錯報與會計政策的不正確選擇或運用相關,這些會計政策的不正確選擇或運用對當期財務報表不產生重大影響,但可能對未來期間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4)錯報掩蓋收益的變化或其他趨勢的程度;
(5)錯報對用于評價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或現金流量的有關比率的影響程度;
(6)錯報對財務報表中列報的分部信息的影響程度;
(7)錯報對增加管理層薪酬的影響程度;
(8)相對于注冊會計師所了解的以前向財務報表使用者傳達的信息,錯報是重大的;
(9)錯報對涉及特定機構或人員的項目的相關程度;
(10)錯報涉及對某些信息的遺漏;
(11)錯報對其他信息的影響程度,這些信息與已審計財務報表一同披露,并被合理預期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的經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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