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稅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稅法》考試的重點稅種之一,是稅法教材重點難點最多的一章,是注冊會計師執業中必須學習與掌握的一個稅種。考試中單選題、多選題、計算題、綜合題都會出現,一般在15分左右。
◆本章內容:11節
第一節 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
第三節 稅率與征收率★
第四節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 特殊經營行為和產品的稅務處理★
第七節 進口貨物征稅★
第八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
第九節 稅收優惠
第十節 征收管理
第十一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本章主要變化:
1.增加增值稅特點介紹
2.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有3項新增項目
3.新增“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
4.出口貨物退(免)稅一節有較大變動
5.專用發票中新增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本章內容講解
增值稅概述:
增值稅是以生產和流通各環節的增值額(也稱附加值)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從實際操作上看,是采用間接計算辦法,即:從事貨物銷售以及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要根據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稅款,然后從中扣除上一環節已納增值稅款,其余額為納稅人本環節應納增值稅稅款。
增值稅類型:
根據外購固定資產能否抵扣,分為:
1.生產型增值稅:不能抵扣
2.收入型增值稅:可以部分抵扣
3.消費型增值稅:可以全部抵扣
增值稅的特點:
(1)保持稅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稅收負擔由商品最終消費者承擔
(4)實行稅款抵扣制度
(5)實行比例稅率
(6)實行價外稅制度
我國增值稅特點:
1.消費型增值稅: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前主要是生產型增值稅;
2.以票扣稅為主;
3.劃分兩類納稅人;
4.對勞務劃分應稅與非應稅。
自2012年1月1日起,國家決定在上海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工作:即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第一節 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
一、征稅范圍
征稅范圍 |
項 目 |
一般規定 |
1.銷售或進口的貨物(有形動產) |
特殊規定 |
1.特殊項目: |
(一)一般規定
1.銷售或進口的貨物(有形動產)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劃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現行增值稅的規定,納稅人提供下列勞務應當繳納增值稅的有( )。
A.房屋租賃
B.汽車修理
C.管道安裝
D.服裝加工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房屋租賃、管道安裝均不屬于增值稅的應稅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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