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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
三、稅收優惠
(一)車輛購置稅減免稅規定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有國務院規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定免稅或減稅。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上述“其他情形”的車輛,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
②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國產小汽車。
③長期來華定居專家1輛自用小汽車。
(5)城市公交企業自2012年1月1日起至
2015年12月31日止,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6)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納稅人已經繳納車輛購置稅但在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前,因下列原因需要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的,由納稅人申請,征收機構審查后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手續。
(1)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2)因質量等原因發生退回所購車輛的,憑經銷商的退貨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例題4·單選題】下列車輛中,可以免繳車輛購置稅的是( )。
A.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的進口小汽車
B.農用四輪運輸車
C.外國駐華使館外交人員自用車輛
D.設有固定裝置的運輸車輛
【答案】C
【解析】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國產小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登稅;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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