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計算題 |
第 6 頁:綜合題 |
三、計算題,本題型共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解答,請仔細閱讀答題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29分。涉及計算的,要求列出計算步驟,每步驟運算得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39 某企業2013年第2季度企業有關業務資料如下:
(1)根據國外客戶有關訂貨單出口空調30000臺,其中:
①28000臺以每臺200美元離岸價成交,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6.9;
②2000臺以每臺208美元離岸價格成交,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6.85;上述款項已收存銀行。
(2)轉讓一項節能技術給中國境內某制冷設備生產廠家,雙方簽署的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協議中載明轉讓費為1000000元,該款項已收存銀行。
(3)根據當期簽訂的購銷合同銷售給中國境內某大商場空調19400臺,合同注明含稅總收入為40856400元,已收存銀行。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單位:元)
(1)計算該企業出口業務應繳納的印花稅;
(2)計算企業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應繳納的印花稅;
(3)計算簽訂國內銷售空調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4)計算該企業合計應繳納的印花稅。
答案解析:
(1)國外客戶訂貨單,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按購銷合同計算印花稅。應納印花稅=(28000×200×6.9+2000×208×6.85)×0.3‰=12446.9(元)
(2)企業簽署的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屬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金額計算應納印花稅=1000000×0.5‰=500(元)
(3)簽訂國內銷售空調合同應納印花稅=40856400×0.3‰=12256.9(元)
(4)該企業合計應納印花稅=12446.9+500+12256.9=25203.8(元)
40 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2013年8月發生有關業務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點門票收入650萬元;
(2)景區索道客運收入380萬元;
(3)民俗文化村項目表演收入120萬元;
(4)與甲企業簽訂合作經營協議:以景區內價值2000萬元的房產使用權與甲企業合作經營景區酒店(房屋產權仍屬旅游公司所有),按照約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萬元的固定收入;
(5)與乙企業簽訂協議,準予其生產的旅游產品進入公司非獨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一次性收取進場費1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門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2)計算索道客運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3)計算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合作經營酒店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5)計算業務(5)商店應繳納的營業稅。
答案解析:
(1)門票收入應繳納文化體育業的營業稅=650×3%=19.5(萬元)
(2)索道客運收入應繳納服務業的營業稅=380×5%=19(萬元)
(3)表演收入應繳納文化體育業的營業稅=120×3%=3.6(萬元)
(4)合作經營酒店應繳納服務業的營業稅=20×5%=1(萬元)
(5)業務(5)商店應納營業稅=10×5%=0.5(萬元)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5%)征收營業稅。
41 位于市區的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寫字樓,2013年發生的相關業務如下:簽訂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4160萬元,并取得土地使用證;寫字樓開發成本3000萬元;寫字樓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300萬元(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寫字樓竣工驗收,將總建筑面積的1/2銷售,簽訂銷售合同,取得導銷售收入6500萬元;將另外1/2的建筑面積出租,簽訂租賃合同,租期未定,當年取得租金收入15萬元。(其他相關資料:該企業所在省規定,按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最高限計算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契稅稅率采用最高幅度執行,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企業應繳納的印花稅;
(2)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3)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開發成本的金額;
(4)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開發費用的金額;
(5)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有關稅金;
(6)企業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答案解析:
(1)應繳納的印花稅=4160×0.5‰×10000+6500×0.5‰×10000+5+5=53310(元)
(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4160×(1+5%)×50%=2184(萬元)
(3)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開發成本的金額=3000×50%=1500(萬元)
(4)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開發費用的金額=(2184+1500)×10%=368.4(萬元)
(5)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有關稅金=6500×5%×(1+7%+3%)=357.5(萬元)
(6)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扣除項目合計=2184+1500+368.4+357.5+(2184+1500)×20%=5146.7(萬元)
增值額=6500-5146.7=1353.3(萬元)
增值率=1353.3÷5146.7×100%=26.29%
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1353.3×30%2 405.99(萬元)
42 李某受聘于一家技術咨詢服務公司,每月領取稅后工資3600元,公司每月按規定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1)2013年6月1日,公司與任職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金120000元(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20000元)。李某認為,自己取得的上述補償金為補償性質的收入,不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2013年6月8日,李某從外單位取得技術咨詢報酬50000元,將其中16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贈給貧困地區,李某計算其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5440元[(50000-16000)×(1-20%)×20%]。
(3)2013年6月1日~12月31日,將自有住房按市場價格出租給個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稅費的情況下,李某認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1680元[(2000-800)×20%×7]。
(4)2013年8月,與一家證券交易所簽訂期限為6個月的勞務合同,合同約定李某每月為該 交易所的股民講課四次,每次報酬1000元,李某認為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160元[(1000
-800)×20%×4]。
要求:結合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分項指出李某計算的個人所得稅錯誤的原因,并計算出正確的應納稅額。
答案解析:
(1)一次性補償金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補償金超過3倍的部分=120000-20000×3=60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60000+8-3500=4000(元)
應納稅額=(4000 × 10%-l05)×8=2360(元)
(2)通過國家機關捐贈,一般捐贈額的扣除以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的30%為限。李某取得一次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屬于畸高,應該適用加成征收個稅。
應納稅所得額=50000 ×(1-20%)=40000(元)
捐贈扣除限額=40000× 30%=12000(元)實際應納稅所得額=40000-12000=28000(元)
應納稅額=28000×30%-2000=6400(元)
(3)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居住用房,按10%的稅率征收個稅。
應納稅額=(2000-800)×10%×7=840(元)
(4)連續發生相同的勞務,以一個月為一次計算繳納個稅。
應納稅額=(4×1000-800)×20%=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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