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選聘事項
(一)發布公告。2012年8月上旬,通過貴州日報和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網、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貴州省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直接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進行報名,每名考生限報1個市(州)。免收報名費。其中,2009年選聘到村任職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于8月25日前到縣(市、區、特區)“引導辦”辦理書面證明材料(符合直接續聘條件的直接申請續聘,不再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8月20日9:00至8月23日16: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報名系統,根據所報職位要求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經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網上打印報名信息表。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進行信息修改更正、網上查詢等事項的主要依據,考生須妥善保管。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而影響現場資格審核和選聘后續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嚴重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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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場資格審核和確認。通過網絡報名程序并打印報名表的高校畢業生須于8月22日-24日到所報考市(州)設立的現場確認地點進行報名確認。提交個人材料與本通知要求不符合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進入考試選拔程序。各市(州)“引導辦”自行確定報名確認地點并提前3天向社會公告,并于8月30日前完成確認后的考生數據整理。報名確認時須按以下要求辦理:
(1)持有在網上打印的報名表一式三份(A4紙雙面打印)。
(2)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書、畢業證書。
(3)往屆生除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外,還需提供現戶籍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村級組織或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政審證明。
(4)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非中共黨員或非中共預備黨員的,須按條件提供相關優秀證書。
(5)貴州省2009年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除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外,還須持有縣級“引導辦”證明(注明基層服務期間考核情況)。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成功后,于2012年9月17日9:00至20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9月20日17:00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準考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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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全省設各市(州)九個考點,考點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筆試時間2012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四)筆試成績公布。10月上旬,公布各市(州)進入體檢程序的最低分數線。
(五)體檢。10月中旬,各市(州)完成對進入最低分數線以上人員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最新公務員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由省“引導辦”另行研究確定。
(六)資格復審及組織考察。10月下旬前完成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資格復審和考察。各市(州)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選聘條件,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選聘條件的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中,要通過多種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重點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學習態度、組織能力、紀律觀念、健康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七)確定初步聘用人選及服務單位。10月下旬前,各市(州)“引導辦”確定初步聘用人選及服務地。2009年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服務單位原則不作變動。
(八)公示。10月下旬,各市(州)“引導辦”將擬聘人員統一報省“引導辦”,省“引導辦”于10月下旬在全省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九)審核確定聘用人員。11月上旬前,各市(州)“引導辦”根據公示核實結果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統一報省“引導辦”審批。
(十)簽定協議。各市(州)按省批復文件及時行文派往服務的縣(市、區、特區),縣級工作部門要及時將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安排前往鄉(鎮)和具體工作村,并做好工作交接及協議簽定工作(附件2)。
(十一)培訓。11月上旬后,由省、市(州)兩級共同對已確定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崗前培訓。
四、續聘事項
(一)續聘方式和名額。續聘分直接續聘和考試續聘。
1.直接續聘條件。續聘對象年齡原則上在30周歲以下、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學歷為?魄2012年6月30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或經選舉、組織任命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且于2012年6月30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或經選舉、組織任命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也可直接續聘。
2.考試續聘條件。考試續聘對象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符合考試續聘的選聘生統一參加全省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考試報名、筆試等程序,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續聘。
3.續聘名額分配。全省共安排續聘名額400名左右,名額先用于直接續聘,再用于考試續聘。
(二)直接續聘程序。直接續聘工作與聘期考核相結合。由續聘對象提出申請,村支兩委及鄉鎮簽署意見后報縣“引導辦”?h“引導辦”與同級組織部門共同開展續聘工作,根據直接續聘條件,確定續聘人員后報市(州)“引導辦”審核。各市(州)“引導辦”按規定對擬直接續聘人員進行復審并組織體檢后,于10月31日前將合格人員材料報省“引導辦”審批。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黔委廳字〔2008〕37號”和“黔黨發〔2009〕6號”文件規定的有關待遇和保障政策。
六、管理和服務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管理和服務按“黔委廳字〔2008〕37號”和《關于印發〈貴州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黔組通〔2011〕6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嚴格按照“黔委廳字〔2008〕37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搞好協同配合;要加強工作紀律,嚴格把關,對選聘續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工作不認真負責,在全省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要科學安排工作計劃,明確職責和相關工作程序,責任到人,確保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未盡事宜,由省“引導辦”研究確定。
附件: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