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省直行政機關和省政府直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行政效能,滿足省級機關相關職位的用人需求,根據公務員法和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為部分省直行政機關以及省政府直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正科級以下(含正科級,下同)職務層次的職位,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62名(詳見附件)。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遴選范圍為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現任鄉科級正職以下(含鄉科級正職)職務層次的領導和非領導職務人員。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原則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特殊職位除外;
6、具有2年以上全省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7、報考主任科員職位,須現任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主任科員或任職滿3年的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副主任科員;報考副主任科員職位,須現任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副主任科員或任職滿3年的科員。
8、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9、符合遴選單位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未滿的;
2、受處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并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