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扎實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黨管干部、擴大民主、引入競爭、嚴格程序、公開透明的原則,拓寬選人視野,結合我縣部分科級職位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拔部分科級領導干部。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文件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數額
1、團縣委副書記2名;
2、縣規劃管理局副局長1名;
3、縣政府綜合室副主任1名;
4、縣政府督查室副主任1名;
5、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1名;
6、縣加快發展辦公室副主任1名;
7、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1名。
二、職位要求
報名人員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任科員級職務3年以上,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身體健康。同時,還應當符合選拔職位的任職資格和要求。
1、報考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年齡28歲以下,熱愛和熟悉共青團工作,有開拓創新意識,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有發展潛力;
2、報考縣規劃管理局副局長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城市規劃、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畢業,年齡35歲以下,熟悉并掌握規劃行業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
3、報考縣政府綜合室副主任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年齡35歲以下,熟悉文字起草、公文處理業務,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能力;
4、報考縣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年齡35歲以下,有較強的寫作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5、報考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畢業或已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年齡35歲以下,熟悉法制工作業務流程,從事法制、法律工作2年以上,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
6、報考縣加快發展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招商引資和項目策劃、選址、落地、推進工作的經驗,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有較好的工作業績;
7、報考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熟悉外事僑務等有關政策規定,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對外溝通交流能力;
報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和任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28歲以下為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歲以下為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