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以市(州)和省直部門及垂直管理機構為單位設置考區,市(州)考區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部門及垂直管理機構考區設在蘭州。
本次招考工作,筆試開考比例為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5以上。報名確認前達不到比例的職位,將壓縮招考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壓縮招考計劃后仍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并在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站公布或電話告知報考者,不再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后,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除特殊職位外,不再進行網上打印準考證工作,也不能參加筆試,全額退還考生繳納的考務費。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法院、檢察院、監獄勞教系統的加試《法律基礎知識》,報考地稅系統的加試《稅收基礎知識》,報考公安系統的加試《公安基礎知識》。
2、筆試地點
報考市(州)所轄單位的考生在市(州)考區參加考試,報考省直部門及垂直管理機構單位的(包括地稅、監獄勞教、工商、質監等省直垂直管理機構)在省直考區(蘭州)參加考試。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
2010年12月18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 16:30 《申論》
2010年12月19日
上午:9:00——11:00 《法律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稅收基礎知識》
4、攜帶證件
報考者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5、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擬于2011年1月中旬通過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或168信息臺電話查詢。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報名資格復審。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信息(報名登記表)和報考者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等材料進行核對,核對后符合條件者發給面試通知書。
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斑x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項目服務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五、面試
招錄機關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報考者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及招錄機關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省、市(州)考錄辦將在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
面試工作在2011年1月30日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