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1、報考自治區招錄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2、報考設區市以下招錄機關(含自治區級機關設在市以下的直屬機構或派出機構)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
3、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和緊缺職位【指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49個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區公布的名單為準),公安機關的基層法醫、獄醫、理化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一線的獄醫、護理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專業筆試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
2011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桂人社發〔2011〕30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2011年自治區直屬機關(含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不低于8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2011年自治區直屬機關考試錄用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同時確定,2011年進入廣西公務員候錄庫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85分(不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候錄資格有效期為一年,自2011年5月20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
201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經研究確定,2010年自治區直屬機關(含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10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自治區直屬機關考試錄用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10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同時確定,今年進入廣西公務員候錄庫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105分(不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有效期為一年,即自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
2009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2009年廣西區直屬機關(含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總成績為120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區直屬機關鄉鎮基層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2008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各市黨委組織部、各市人事局,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確定:2008年自治區直屬機關(含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同時確定,廣西公務員候錄庫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為115分(不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有效期為一年,自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止。
全區考試錄用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比各市劃定的合格分數線高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各市劃定的分數線一致。
2007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2007年廣西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不得低于55分,專業科目則不劃定分數線。同時確定,今年進入廣西公務員候錄庫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有效期為一年,自二○○七年六月二十日起至二○○八年六月十九日止。
2006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2006年廣西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總成績為100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不得低于50分,專業科目則不劃定分數線。
2005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2005年廣西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不得低于55分,專業科目則不劃定分數線。
2004年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2004年廣西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總成績為11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不得低于55分,專業科目則不劃定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