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年相比,今年我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更加注重基層工作經歷。省直黨群機關、省直行政機關招錄公務員,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全部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海南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指出,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一是在基層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二是參加“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三是已畢業離校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五是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是指截至2012年8月31日,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務員,可報考定向招錄的職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但只能選擇一個職位,不再實行加分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