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
第 2 頁:關于報名 |
第 3 頁:關于報考職位 |
第 4 頁:關于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 |
第 5 頁:關于身份證和準考證的使用 |
第 6 頁:關于資格審查、考試考務費用 |
第 7 頁: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
第 8 頁:關于體能測評、關于面試和專業加試 |
第 9 頁:關于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其他事項 |
八、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29、開考比例如何確定?
招考職位的職數與報名繳費確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該招錄職數或取消該招考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30、考試是否指定參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1、筆試科目、時間及綜合成績有哪些規定?
①筆試科目: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科目考試。
②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筆試綜合成績
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公安基礎知識》占40%合計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公安基礎知識》占30% 合計筆試綜合成績。
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予以加分。
32、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014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海南黨建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或拔打12333電話查詢。
33、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①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③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
④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⑤嚴禁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⑥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4、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何劃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少數民族地區市縣機關(東方、五指山、樂東、陵水、昌江、保亭、瓊中、白沙)和其他市縣機關分別劃定。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的筆試合格分數線與省直機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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