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yan2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第 1 頁:關于報考對象 |
第 2 頁:關于報考條件 |
第 3 頁:關于報考時間和方式 |
第 4 頁:關于定向職位的報考 |
第 5 頁:關于考試科目 |
第 6 頁:關于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 |
第 7 頁:關于面試和調劑 |
第 8 頁:關于體檢和考察 |
第 9 頁:其他相關政策 |
第 10 頁:關于違紀違規的處理 |
第 11 頁:關于其他問題的處理 |
第 12 頁: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
十、關于違紀違規的處理
1、問:考生違紀違規如何處理?
答: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考生所在的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