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關于報考對象 |
第 2 頁:關于報考條件 |
第 3 頁:關于報考時間和方式 |
第 4 頁:關于定向職位的報考 |
第 5 頁:關于考試科目 |
第 6 頁:關于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 |
第 7 頁:關于面試和調劑 |
第 8 頁:關于體檢和考察 |
第 9 頁:其他相關政策 |
第 10 頁:關于違紀違規的處理 |
第 11 頁:關于其他問題的處理 |
第 12 頁: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
七、關于面試和調劑
1、問:面試人員名單是如何確定的?
答:市公務員局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機關具體職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市外辦、市友協非通用語職位和公安機關特警職位除外)。
2、問:當面試人數未達到比例時,是否進行職位調劑?
答:當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專業類別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公開調劑工作結束后,招考職位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時,將由市公務員局按照職位資格條件,進行統一調劑。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將在上海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統一公布。
招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職位,應組織現有通過職位資格審核的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3、問:面試時需攜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答: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團市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問: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答:面試的組織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面試時間為201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安系統因招錄人數較多,經批準面試時間可適當延長)。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可于2019年3月21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錄機關將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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